《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05-2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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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10〕229号),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六安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六政〔2012〕58号)制定。

二、管理原则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工程、综合管线、地下空间开发、户外广告设置等所有建设行为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确保城乡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

三、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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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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