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
【文字解读】《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
(一)规划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施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范》(中国地质调查局DD2014-0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12月1日施行)、《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2016年12月30日)、《安徽省市(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指南》(2008年5月5日)、《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规程(试行)》(2008年5月5日)、《安徽省市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规划编制工作补充技术要求》(2017年4月)、《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国家五部委)、《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25年)》(国土资发【2016】161号)、《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5年)》、《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说明》 ( 2010—2020年)、《六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六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含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和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共三区四县,总面积15451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和规划基准年
《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2016—2025年为规划期,划分为两个阶段: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25年。规划期远期与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生态建设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保持一致。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
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保护理念,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和“新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统筹解决的治理体系,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推进生态六安, 醉美六安建设作出贡献。
2、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矿产开发管理对生态环境的源头保护作用;积极创建绿色矿山,促进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协调发展。
(2)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充分考虑我市经济支撑能力和矿山地质环境的特殊性,量力而行,本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部署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3)重点部署、分步实施。优先治理“三线三边”直观可视范围内以及对生态环境影响和视觉污染较大的矿山,有序推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4)创新引领、系统治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全新理念统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创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策机制和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共同参与,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相关产业发展融合发展,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同治共享。
3、目标任务
(1)近期目标任务(2016—2020年)
1)建立健全市、县(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制定符合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际需要的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足额收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坚强监督,专款专用。
3)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制度,生产、新建和改扩建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4)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建立市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和区域控制性监测网络,监测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
5)完成市、县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规划编制工作。对于能够边开采边治理矿山近期应开展治理,矿山治理率达到55%。
6)继续加强城区、城市规划区、自然保护区、文化遗迹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及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禁止一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
7)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及时治理,创建绿色矿山和矿山地质公园建设,矿山地质环境取得初步成效。
(2)远期目标任务(2021—2025年)
1)进一步完善市、县矿山地质环境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配套制度,建立比较齐全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空间数据库信息系统,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化,提供重点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的适时查询。
2)继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入。现有和新建矿山做到边开采边恢复治理,到2025年,矿山总治理率达到94%。
3)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完善市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和区域控制性监测网络,监测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
4)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推进,矿山地质公园建设初见成效,矿山地质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影响评估分区
1、评估原则
(1)以采矿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为主,兼顾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2)突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依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结果,分析研究矿山开发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和分布规律,以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数量、发育和危害程度为主体。
(3)遵循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
2、评估方法
选取多重评价因子采取综合指数评价方法,进行叠加综合分级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三级:严重区、较严重区、一般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因子,主要包括:
(1)矿山开采与地质环境相关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2)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开采矿种、规模、开采方式及强度、矿山土地占用及破坏、“三废”排放及水土污染现状、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现状、地下采空区现状等;
(3)矿产资源分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矿产资源开发规划。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难易程度、治理工程量、治理经费、治理周期。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结果,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1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1个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1个,下分9个亚区。
(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
1)霍邱县铁矿(生产)地面塌陷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1)
主要分布在霍邱县范桥、高塘、冯井、马店、白庙等乡镇,面积45km2。区内铁矿资源丰富,开采量大,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主要问题:①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工业广场、堆场、尾矿库等占地530公顷;②废渣、废水、废气污染环境;③地下开采存在地面塌陷隐患;④破坏地下水均衡场,已造成部分地区深层地下水下降,最大降幅达120米。对周边村庄、学校、公路、输电线路等建构筑物影响较为严重。
2)105国道周边石料矿山土地挖损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2)
主要分布在霍邱县范桥、高塘、冯井、马店、白庙等乡镇,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影响范围75 km2。主要问题:①露天开采挖损和占用土地约293.2公顷;②废渣、粉尘污染环境;③采坑边坡存在高危边坡,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④破坏地貌景观,开采造成地形破坏,山林植被损坏。矿山开采活动改变了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对周边地质环境破坏严重。
3)金安区龙穴山及周边石料矿山土地挖损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3)
分布在龙穴山及周边石料矿山和砖瓦粘土矿山,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影响范围30 km2。主要问题:①占用和破坏大量土地资源;②矿山形成高陡不稳定斜坡,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③破坏地貌景观,山林植被损坏。
4)舒城县春秋山及周边石料矿山土地挖损地质环境严重区(I4)
分布在春秋山及周边石料矿山和砖瓦粘土矿山,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影响范围150 km2。主要问题:①露天开采挖损大量山地,面积约80公顷;②废渣、粉尘污染环境,堆场及工业广场占地约70公顷;③露采矿山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④破坏地貌景观,开采造成地形破坏,山林植被损坏。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
1)舒城县南港镇周边石料矿山土地挖损地质环境较严重区(Ⅱ1)
分布在南港镇及周边砖瓦粘土矿山,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影响范围113km2。主要问题:1、露天开采挖损土地面积56.86公顷;2、露采矿山造成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3、破坏地貌景观,开采造成地形破坏,山林植被损坏。
2)白塔畈、梅山、麻埠范围内矿山以土地压占及挖损破坏为主的较严重影响区(Ⅱ2)
分布在白塔畈乡及周边石料矿山和砖瓦粘土矿山,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影响范围53km2。主要问题:①露天开采挖损土地面积38.59公顷;②露采矿山造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③破坏地貌景观,开采造成地形破坏,山林植被损坏。
3)金寨县关庙范围内以土地压占及挖损破坏为主的较严重影响区(Ⅱ3)
分布在关庙乡及周边铅锌矿、铁矿矿山,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影响范围86.5km2。主要问题:①露天开采挖损土地面积21.73公顷;②露采矿山造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③破坏地貌景观,开采造成地形破坏,山林植被损坏。
4)裕安区石婆店镇附近一带石料矿山土地挖损地质环境较严重区(Ⅱ4)
分布在石婆店镇及周边石料矿山和砖瓦粘土矿山,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影响范围48km2。主要问题:①露天开采挖损大量山地,面积约31.62公顷;②露采矿山造成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③破坏地貌景观,开采造成地形破坏,山林植被损坏。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Ⅲ)
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以外的地区,是指市域内一般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等,位置分散,对矿山地质环境有一定的破坏,但影响程度有限。主要问题:矿区内因剥土、采掘、堆场引起的小型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少量的占用、破坏和污染水土资源,地貌损毁程度不大。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分区
1、分区的原则和方法
(1)分区原则
1)坚持以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矿产资源开采影响对象的重要性及影响程度,采取定性综合分区的原则。
2)坚持“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
3)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统一的原则。
4)坚持服从省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原则。
(2)分区方法
采用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区。根据六安市矿产资源分布、各类规划区、自然风景保护区、文化遗迹分布区、地质遗迹分布区、城市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工程设施(水利、电力、通讯、能源等)所在区域、重要交通干道直观可视范围的区域,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根据已发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的地质、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特征,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根据全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分布、类型、破坏地质环境的程度、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难易程度、矿山开采方式及规模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分区
全市共划分为20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矿产资源禁采区)、1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但通过采取措施可以预防控制破坏程度)、4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矿产资源开发已经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影响或破坏,须采取相应措施实施恢复治理的区域)。
(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A)
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类保护区和市、县城市规划区列为重点保护区。同时将基本农田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的一定区域列为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划分为20个(规划报告附表2)。
1)六安市城区规划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A1)
为六安市经济、文化中心,城区面积50 km2,城区人口45万,规划城区面积80 km2,人口82万。重点保护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生活区、公共基础设施,以及自然和人文遗迹。
2)霍邱县城区规划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A2)
为霍邱县经济、文化中心,城区面积20 km2,城区人口10万,规划城区面积30 km2,人口20万。重点保护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生活区、公共基础设施,以及自然和人文遗迹。
3)金寨县城区规划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A3)
为金寨县经济、文化中心,城区面积6.3 km2,城区人口7万,规划城区面积11.3 km2,人口12万。重点保护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生活区、公共基础设施,以及自然和人文遗迹。
4)霍山县城区规划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A4)
为霍山县经济、文化中心,城区面积15 km2,城区人口8万,规划城区面积30 km2,人口15万。重点保护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生活区、公共基础设施,以及自然和人文遗迹。
5)舒城县城区规划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A5)
为舒城县经济、文化中心,城区面积20 km2,城区人口10万,规划城区面积30 km2,人口20万。重点保护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生活区、公共基础设施,以及自然和人文遗迹。
6)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A6)
位于安徽金寨县西南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交界处,面积
289.137 km2,主要保护对象: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及其珍稀动植物。
7)安徽省舒城万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A7)
位于大别山区东南部,面积19.36 km2,主要保护对象: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及其珍稀动植物。
8)霍山县佛子岭省级自然保护区(A8)
位于霍山县与岳西县区交界处,面积66.67 km2,主要保护对象:具有特殊意义的水源涵养林;国家重点保护的原麝、大鲵等野生动物;具有特殊药用价值的霍山石斛;两大水库和库区生态环境。
9)霍邱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A9)
霍邱城关东西部,是淮河中游主要淡水湖泊,面积142 km2, 保护对象: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鸟类。
10)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红石谷保护区(A10)
面积60 km2,重点保护对象,地质遗迹,地貌,珍稀野生动物。
11)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皖西大裂谷(原避王岩)保护区(A11)
面积1 km2,重点保护对象,地质遗迹,地貌,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珍稀野生动物。
12)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嵩寮岩保护区(A12)
面积1 km2,重点保护对象,地质遗迹,地貌,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珍稀野生动物。
13)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万佛湖保护区(A13)
面积40 km2,重点保护对象,地质遗迹,地貌,水源地保护,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珍稀野生动物。
14)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东石笋保护区(A14)
面积13.5 km2,重点保护对象,地质遗迹,地貌,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珍稀野生动物。
15)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铜锣寨保护区(A15)
面积92.7 km2,重点保护对象,地质遗迹,地貌,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珍稀野生动物。
16)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白马尖保护区(A16)
面积10.5 km2,重点保护对象,地质遗迹,地貌,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珍稀野生动物。
17)燕山省森林公园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金安区)(A17)
面积2.0km2,重点保护对象,珍稀野生动物。
18)佛子岭、磨子潭、梅山、响洪甸、万佛湖水源地保护区(A18)
重点保护对象,水资源不受污染。
19)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A19)
重点保护对象,全市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不因矿业活动而减少和破坏。
20)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重点保护区(A20)
重点保护对象,沪铁、商景高速公路,宁西铁路,G105、G312、S310、S203省道等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禁止一切矿业活动。
(四)矿山地质环境预防分区
开采矿产资源容易引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产生矿山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及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
针对本市矿山开采现状,霍邱铁矿区划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B)
本区在矿业活动中应预防以下问题:1)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合理开采,采用矿渣填充法,避免产生地面塌陷;2)对矿坑水、西矿废水应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和循环利用,以防对矿区周围产生水土污染。
(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指矿产资源开发已经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影响或破坏,须采取相应措施实施治理恢复的矿业活动区域。全市共划分出4个重点治理区。
1、霍邱铁矿区地面塌陷、土地挖损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 1)
分布在霍邱县范桥、高塘、冯井、马店、白庙等乡镇,影响面积约45 km2。主要治理任务:1)霍邱铁矿生产企业应严格按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工作,废水应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和利用,废渣充填采空区,以防地面塌陷。
2、霍邱县105国道周边建筑石料矿山土地挖损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2):
分布在霍邱县范桥、高塘、冯井、马店等乡镇,影响面积75 km2。主要治理任务:1)开展露采矿山边坡削坡、土地平整和保持生态工作;2)开展固体废弃物合理堆放和综合利用工作;3)开展露采坑的回填整平,积极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3、金安区龙穴山周围建筑石料矿山土地挖损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3)
分布在金安区三十铺、椿树、先生店等乡镇,影响面积30km2。主要治理任务:1)开展该区矿山企业整合整顿工作,逐步关闭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的矿山;2)开展露采矿山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和保护生态工作;3)开展固体废弃物合理堆放和综合利用工作;4)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4、舒城县春秋山及周边建筑石料矿山土地挖损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 4)
分布在舒城县春秋、舒茶、阙店等乡镇,影响范围约150 km2。
主要治理任务:1)开展该区矿山企业整合整顿工作,逐步关闭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的矿山;2)开展露采矿山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和保持生态工作;3)开展固体废弃物合理堆放和综合利用工作;4)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1、确定重点治理工程的原则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确定的原则、目标任务,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确定重点治理工程的原则为:
(1)坚持“以解决突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重点”的原则。
(2)坚持“以解决人居安全、生态环境问题的为重点”的原则。
(3)坚持“以解决历史时期遗留、有重大影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后效果显著”的原则。
(4)坚持“经济许可、技术可行”的原则。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
(1)近期工程部署
1)完善市、县(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制定符合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实际需要的规章制度。
2)完善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完善市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和区域控制性监测网络,监测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
3)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制度,并将方案的实施贯穿于矿山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各个环节。
4)优先安排三线三边矿山环境治理工程以及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严重、治理效益显著的矿山。主要包括采空区充填、露采边坡治理、土地整理、植被恢复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分期、分批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矿山治理率达50%以上,绿色矿山创建达标率21%左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近期(2016~2020年),全市共实施160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943.33公顷,治理经费25134.12万元(政府出资治理资金9081.40万元,企业出资治理资金16052.72万元)。
市级调度实施26个重点矿山(见附表1),治理面积132.12公顷,治理经费3685.21万元(政府出资10个,治理资金1000.77万元 ;企业出资16个,治理资金2684.44万元);县级调度实施134个矿山(见附表2),治理面积811.21公顷,治理经费21448.91万元。
(2)远期工程部署
1)进一步完善市、县矿山地质环境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配套制度,建立比较齐全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空间数据库信息系统,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化,提供重点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的适时查询。
2)对现有和新建矿山做到边开采边恢复治理,到2025年,矿山总治理率达90%以上,绿色矿山创建达标率45%左右,矿山地质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远期(2021~2025年),全市共实施116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971.41公顷,治理经费71951.17万元(政府出资治理资金2759.89万元,企业出资治理资金69191.28万元)。
市级调度实施16个重点矿山,治理面积61公顷,治理经费2135.24万元,均为政府出资;县级调度实施100个矿山,治理面积910.41公顷,治理经费69815.93万元。各区(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见附表3)。
(七)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进一步认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预测矿山环境发展趋势,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矿山生态重构、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根据矿业活动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布设监测网,形成点、线、面三维立体监测网络,力求能全面监测矿业开采活动,矿山地质环境时空动态变化及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重点为霍邱县、金寨县和舒城县和金安区。
监测网站主要监测指标为:
1、侵占、破坏土地及土地复垦监测:侵占和破坏土地类型、面积,破坏土地方式,可复垦和已复垦土地面积。
2、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监测: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年排放量等。
3、尾矿库监测:尾矿库数量和规模,主要地质环境隐患等。
4、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矿山地质灾害监测。
5、废水废液监测、矿区地表水土污染和地下水监测。
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重点为霍邱县、金寨县和舒城县。
小型矿山2条监测线、监测点不少于10个,中型矿山不少于4条监测线、监测点不少于30个,大型矿山不少于8条监测线、监测点不少于90个。具体矿山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对待,进行针对性设计,并且要与监测网兼容。
(八)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工程投资估算
(1)估算依据
《安徽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定额》﹝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6﹞、《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矿产勘察经费预算标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2008)133号﹞、《安徽省建筑施工定额》,同时参考本地现行市场价格进行估算。
山体边坡治理、地表覆绿工程50-75元/平方米,废弃地平整绿化(景观改造)20-40元/平方米,露天采场治理平均费用60-90元/平方米;地下采空区治理工程40-60元/平方米,地面塌陷50-70元/平方米。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网建设,市级站40万元;县级站30万元。建立市级监测网络200万元,县级监测网络100万元/县。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100万元/市站·年,50万元/县站·年。
(2)规划总投资
规划期分为二个五年计划,近期为2016—2020年,总投资28634.12万元,其中:工程治理费25134.12万元(政府出资治理资金9081.40万元,企业出资治理资金1.60亿元),监测费3500万元;远期为2021-2025年,总投资73951.16万元,其中:工程治理费71951.16万元(政府出资治理资金2176.89万元,企业出资治理资金6.98亿元),监测费2000万元。两期总投资102585.29万元(见表10、表11)。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资金筹措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筹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资金,采取申请国家、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地方政府、矿山企业共同投资的资金筹措方式。
(1)申请国家、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
解决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的重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结合实际,积极申报绿色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
(2)地方政府筹措治理资金
结合城市建设、开发区建设、自然风景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文物与地质遗迹保护等项目,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收社会团体和个人资金投入。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无法明确治理责任主体的闭坑(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3)矿山企业投入治理资金
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采矿权人按照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经费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中列支。
(4)改变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按“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引进PPP机制,建立合理的投资优惠政策和收益分配政策,确保投资人利益。
(5)对治理后的矿山,其土地符合建设用地标准的,可以进入土地市场。在条件合适的地方,可以结合建设市民休闲文化广场、生态公园、游客中心(古铜矿开采遗址)、文化陵园和饮用水源地等。
(九)工程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将全面带动矿区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建筑、建材、交通运输、餐饮、商品零售业等,提高矿区经济发展能力。
此外,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因地制宜、发挥土地的效益,按照宜林、宜农、宜景、宜渔、宜房等原则,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1914.74公顷,其中:林地342.62公顷、耕地466.17公顷,草地1105.95公顷。治理后的新增可利用土地,为建设用地和耕地占补平衡提供后备资源。
2、社会效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消除矿山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改善矿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矿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可改善矿区投资环境,带动其它相关产业发展,提高居民收入。
3、环境效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的实施,可提高森林覆盖率,减少粉尘发生,提高空气质量。减少矿区水土流失,有利于农作物种植和植被生长。改善矿区地形地貌景观与生态环境,使矿区生态环境与周围自然生态环境协调统一,形成山水相依,植被茂盛的宜居、宜游、宜商的优美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四、《规划》编制成果
(一)规划文本
1、《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
2、《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编制说明书》
3、《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专题研究报告》
(二)规划附表
1、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表
2、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表
3、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近期(2016-2020年)规划表
4、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远期(2021-2025年)规划表
(三)规划附图
1、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图(1:20万)
2、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估分区图(1:20万)
3、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图(1:20万)
(四)规划附件
1、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报表
2、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
五、《规划》编制的其他情况
(一)《规划》编制过程
2018年4月,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承担《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接到委托后立即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技术规范,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在六安市及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工作自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9月结束,历时近5个月。
2018年9月7日,《规划》通过六安市国土局组织的专家审查。
2018年11月6日,《规划》通过安徽省国土厅组织的专家审查。
1、工作方法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是在辖区内的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霍邱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市级规划和相关资料综合研究完成。
规划编制中认真分析研究了矿山地质环境背景条件、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划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研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控制指标、治理措施和治理工程。编制相关图件、规划文本、规划文本说明,建立信息系统。
2、质量评述
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工作方法按《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指南》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基础资料,来源于辖区各区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报告,调查时均有当地国资源部门参与,调查资料也有相关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基础调查资料可信,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质量均满足了相关技术要求。
本规划的国民经济发展资料来自于六安市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六安市政府网站公布资料;自然地质背景、矿产资源、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资料,分别来自于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出版的正式报告和市国土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治理方面的资料来自于六安市各矿山企业,其它各类规划分别来自于市各相关部门。收集的资料较全面、数据准确、可信度较高。
根据《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指南》的有关要求,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基本查明了六安市矿山分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开采引发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及矿山地质灾害;做出了的评价结论及预测结果,进行了六安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区和保护与治理分区,并提出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
总之,本次《规划》编制的各类资料齐全,内容翔实,质量可靠。
(二)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本《规划》服从《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两规划原则是一致的,两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分期目标基本一致,只是本《规划》的综合治理控制指标高于《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编制前,充分收集了《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六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城镇建设、旅游规划等,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规划。从时间上,本《规划》的规划期与六安市其他规划的规划期基本一致;在内容上,本《规划》中所涉及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