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六安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4月12日,市发改委、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六安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六消〔2022〕2号),现就文件背景和依据、起草过程、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消防救援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完善社会面火灾防控体系,有序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六安将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合肥都市圈等多个重大战略叠加,为新一轮城市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也需要更为充分、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消防安全环境。随着城市建设将不断提速、人口规模将持续增大,消防安全风险也将随之加大,消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二、编制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期。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指导未来五年我市消防救援事业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消防条例》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
三、编制过程
《规划》的编制,先后经过了制定方案、开展调研、初稿起草、修改完善、意见征求、联合签发等几个阶段。
2021年度,根据市政府通知,支队先后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首先在支队本级召开“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调研座谈会,安排工作组走访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支队收集诉求和意见。2021年8月着手起草《规划(草案)》,《规划》形成后,多次征求支队领导及各科室、各大队意见,完善后再次征求市直单位和县区政府意见,并挂网对社会公示公告,对反馈的合理建议,都予以了采纳。2022年4月11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定后,市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六安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送审稿)》。4月12日,由市发改委、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签发。
四、主要内容
《规划》分四个部分,16000多字。
第一部分为规划基础。简要总结了我市“十三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完善社会面火灾防控体系,有序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更加完备;三是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四是消防信息化水平较大提升;五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果显著;六是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七是市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八是火灾形势基本保持稳定。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全面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考察安徽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关于“十四五”规划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总书记对安徽的新定位、新要求,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推进消防救援事业 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动消防救援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推动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救援体系能力现代化,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护航经济社会行稳致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新六安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一是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入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完善督查考核、约谈通报、责任倒查等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制定,所属单位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全面推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示范单位达标创建。严格落实《安徽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政府及相关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推广使用全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12345热线)及市长邮箱,拓展多元化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方式,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通讯手段,打造线上线下多渠道举报投诉受理网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空间建筑、文物古建筑、合用场所、出租房、老旧小区、“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推行消防文员和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十四五期间,市、县、乡、村四级消防监督管理队伍体系全面建成并实体化运转,打通消防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差异化分类监督检查。推进“互联网+监管”,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精准推送预警信息和防范措施。三是推进公共消防体系建设。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时编制城市消防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定期组织对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城市建设及更新改造时,按照标准建设消防车通道,并符合道路、防火设计相关规划、标准的要求。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按照“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消除空白”的原则,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出台《六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明确各种消防水源规划、建设、管理职责,理顺城市消防水源建设投资体制,逐步开展缺水地区消防水源建设与改造。各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暂行规定》及相关经费保障政策,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地方财政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经费分类保障机制。四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专业力量的职责任务,构建依法救援、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优化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建设一批市级和区域拳头力量,提高综合救援能力。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力度,统一招收并开展集训,以满足执勤力量需求。建立消防装备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基本防护装备、救援器材和常规罐类消防车辆统型配备工作;逐步完成石油化工、大空间大跨度建筑等重点对象及区域性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工作。五是推进消防科技信息化建设。重点开展应急救援领域、队伍管理领域、公众服务领域的物联感知前端建设,构建全域覆盖感知数据采集体系,为大数据分析应用提供数据来源。坚持“统分结合,集约开放”的原则,强化顶层设计和过程管控,兼顾地市和层级差异,科学规划各地市“智慧消防”建设,按标准统一关键数据和共享接口标准,确保各县区之间形成智慧合力。大力实施全员练兵,打造一支懂技术、精业务,会指挥、会管理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统一高效、切实可行的信息化科学决策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让信息化建设真正焕发生机与活力。六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级政府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普法教育、职业培训内容,制定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实施计划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承担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义务,应当将消防宣传纳入公益宣传专栏、专版,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落实职能部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设立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等技能培训。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分管行业、系统和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开展调研论证,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本规划各项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落实规划具体工作,协调解决规划在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贯彻财政部、应急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省财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地方财政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1038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意见》,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将消防业务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公共设施、消防训练基地、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等必需经费,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四是严格奖惩兑现。各级政府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和奖惩制度,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本规划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六、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综合指导科
联系人:吴彬
联系电话:0564-326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