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32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发布时间:2016-09-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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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32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褚开伟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四届委员会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委对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工作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争取政府的主导力度。《献血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结合我市采供血工作实际,我委每年度协调市政府办下发组织开展全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在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加强政府的领导作用,明确无偿献血工作任务,落实责任。

二、加大对无偿献血的宣传。为长期、有效地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我委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及经费投入,积极营造无偿献血社会氛围。除徽风书报亭、公交站台、商业灯箱广告及通往县区主干道两侧的民房墙体等设立了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广告外,利用“6.14世界献血者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周年纪念活动以及“七一”、“十一”等节假日和特殊纪念日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努力提高无偿献血宣传效果,提升了公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和认知度,提高无偿献血参与度。

三、加强血站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稳步推进城区献血屋建设的基础,在百大商之都广场建立造型别致、具有良好宣教效果和采血环境的“献血屋”,在新华书店北侧小广场设置献血房车,大力营造弘扬自愿无偿献血氛围,为无偿献血者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从政府层面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自愿无偿献血事业。

四、推动科学合理用血。每年度我委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组织专项检查,树立输血风险意识,严格掌握输血指证,推动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五、问题和建议。无偿献血是件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单靠卫生计生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就我市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血站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问题。作为采供血机构,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被明确列入公共卫生序列,机构性质应为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其事业经费保障应由市级财政全面负责承担,但血站目前仍为全额管理状态下的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机构性质定位不准。近几年来,医疗临床用血需求量也逐年快速增长,血液库存告急现象时有发生,血站面临的采供血压力与日俱增,其中机构性质及人员编制短缺(目前血站60名员工,20个差额编)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血站发展的重要因素。希望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能够会商解决。

(二)亟待加大财政投入。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经费来源较少。目前血站运行经费(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应由政府承担的无偿献血返还费用)主要依靠从血费收入中弥补,且仅能满足基本运行,血站的发展建设、设施设备的更新、无偿献血宣传等经费缺口很大。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

(三)加大政府的主导力度。目前,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基本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独自开展,无偿献血存在着宣传主体缺位,部门配合意识不强等现象,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才是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

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进一步形成并巩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计生部门积极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建立长效机制,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对辖区内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效能考评以及创建文明单位内容,积极、有力、有效地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持续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尤其要加大辖区内农村、城市社区无偿献血的工作力度,努力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卫计委医政科

联系电话:0564-3379955

               

 

 

                         市卫计委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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