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函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82号
提案的办理答复函
李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巡防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
(一)加强基层(农村)派出所建设
全市现有160个派出所,派出所民警1321名,派出所民警占县区公安机关总警力为45.3%。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农村)派出所建设和警力配备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为公安工作打击绩效和群众工作满意度逐年提升夯实基础。
1、加大恢复基层(农村)派出所力度。自2011年至今,在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全市已恢复农村派出所16个(金安区马头所、双河所、中店所、淠东所、先生店所、翁墩所,裕安区罗集所、江店所、青山所、顺河所、西河口所、狮子岗所、石婆店所,霍山县单龙寺所、但家庙所,金寨县麻埠所),2015年底前待恢复农村派出所2个(金安区椿树所、横塘岗所)。
2、加大对基层(农村)派出所警力投入。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各分、县局通过公开招录、公安院校毕业、部队转业安置的新警一律分配至基层派出所工作;机关招录的专业民警首先到基层所队锻炼两年,充实农村派出所一线警力。自2014年至今,全市139名新警全部投入基层派出所工作。
(二)始终保持对偷盗等各类侵财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不断开展“守护平安”春夏秋冬专项行动、“打防侵财犯罪百日会战”、“春雷行动”等较大规模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对发生的突出刑事案件,坚持露头就打、以打开道,从严、从快、从重打击,绝不让犯罪分子坐大成势、危害一方。2014年1月至今,我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发生在农村地区“两抢一盗”等刑事案件2613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04人,有效维护了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三)加强对农村地区治安巡逻防范。大力加强农村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派出所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基层派出所根据辖区发案特点,分析研判,把握发案规律,适时调整警力部署,把警力向案件高发时段、防范薄弱地段、为民服务场所倾斜,实现警务工作前移,加强对农村地区治安巡逻防控。尤其是针对农村地区冬季侵财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及规律,联合当地党委政府综治部门和基层村组共同开展联村联防、联户联防、联企联防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密社会面的控制,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据统计,2014年至今,全市组建群众巡逻队伍641支,物建警务联络员3709人。
(四)加强基层治安防控力量建设。一是大力加强重点乡镇治安人防工程建设,各县区综治办、各乡镇按照“政府出资,综治牵头,人社统一招录,公安管理使用”总体思路和相关规定,招录治安辅助力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招录治安辅助力量1662人,全部分配至城区巡逻防控队伍和基层派出所协助开展工作,这些治安辅助力量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带领下,在巡逻防控、治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二是狠抓治安信息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建设,主动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源头信息,立足源头预防。有效预防了各类矛盾纠纷形成的现实危害,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加大农村地区技防物防建设。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建设、分层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大力开展城区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农村视频监控系统“村村通”工程、“平安乡镇”建设。据统计,目前我市已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1728个。金安、裕安、金寨、霍邱新一期视频监控建设也已启动。霍山县“千双眼”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乡镇“百户网”、“十户联防”简单实用的农村技防设施的推广率达到80%;其它县、区也积极开展农村技防建设,红外电子狗、气死贼等简单实用的技防设施,也得到推广使用。
(六)开展“一村一警”警务模式,强化农村治安防控。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及“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为抓手,强化农村治安防控。一是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在治安复杂的行政村、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美好乡村”中心村设置警务室,实行警务前移。目前,全市共建农村警务室249个,配备警务室民警249名,辅警209人。二是强力推进“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夯实农村基层政权,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有驻村民警871名,包村民警1273名,落实包(驻)村民警兼职村(居)两委职务166人。广大农村警务室民警和驻(包)村民警忠诚履职,努力工作,真正当好“六大员”(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警务下沉的联络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完成好“八项职责任务”(掌握社情民意、采集基础信息、化解矛盾纠纷、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实施治安管理、协查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据统计,开展“一村一警”工作以来,全市驻(包)村民警共走访群众30余万人次,其中农村家庭5万多户,收集各种治安动态信息2780余条、征求意见建议3500余条;已成功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2730起,协助有关部门查办各类案件196起,抓获逃犯36名,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稳定;驻(包)村民警共进行法律宣传525场次,组织开展治安检查、防范工作2456次。“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有力保障,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七)开展“警民联调”警务模式,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4年,按照省综治委的部署,市综治委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全市各县区公安局积极协调综治、司法、财政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市、县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制定实施细则,推动“警民联调”警务机制全面落实。截止2015年5月底已建“警民联调”室144个,覆盖率已达90.57%,选配人民调解员465人,成功联调矛盾纠纷案事例553起,切实整合了现有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结合 “六五”普法和综治宣传月工作,各基层派出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禁赌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定期通过散发公开信、召开座谈会、有线广播、警务公开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治安防范知识,使人民群众知道"社会治安冷暖",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尤其是提高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大大降低了各类案件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之,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是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军的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大对农村治安防控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积极完善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新机制;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运用社会资源,实行群防群治,才能收到较为理想的社会成效。
我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工作从市局来讲,要求很高,措施很严,但是在各分县局贯彻执行情况却不尽相同,还需要大力推进。下一步我市公安机关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真正把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真正把“维稳是第一责任”落到实处。县级党委政府要将社会治安状况作为考核乡镇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在乡、村两级目标管理考评中的分值,严格考评,严格奖惩,一票否决,不搞形式。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治安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在精力、经费、人员、机制等方面提供可靠保障,定期检查督导,把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级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体系、农村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体系、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和这些方面的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建设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农村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筑好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同时,组建专职巡逻防范队伍。由各乡镇政府出资解决报酬和必要的办公经费,综治部门牵头,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成立专职巡逻队,在属地派出所的指导带领下,在案件高发的时段和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压发案、打现行,把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率降到最低,切实维护农村安全稳定。
(三)基层政法各部门要切实开展有效的农村普法教育。目前,农民的法律意识还较淡薄,部分农村地区也成了普法的死角,因此,要在农村普法上再下功夫、再做文章,真正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
(四)继续加大公安机关的保障力度。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大公安机关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尤其是加大基层派出所的经费保障力度,统筹解决派出所基础设施、装备建设等问题,积极开展农村警务室建设,推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等勤务制度,保障基层公安机关把有限的警力向案件高发时段、防范薄弱地段、便民服务场所倾斜,实现警务工作前移,有力打击震慑各类农村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上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调研、科学规划,争取增加公安编制,切实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关心和支持!
上述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联 系 人:罗锋
联系电话:3378351
六安市公安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