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张峻岭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做好耕地恢复工作,加强土地要素保 障的建议》 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 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好耕地,坚 决守住 18 亿亩耕地红线。我市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将耕地 保护纳入对县级党委政府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构建“人 防+技防”的常态化监管模式,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 体责任。根据 2024 年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显示,我市耕地面积 754.14 万亩, 已连续 4 年实现耕地面积净增加【较“ 三 调”增加 14 万亩以上】,连续 25 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同时, 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在全省率先打通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 地指标入库路径,“十四五” 以来累计形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近9万亩,是省同期下达任务的 2 倍以上;库存指标 3.45 万亩,位 列全省第 1 。“十四五” 以来,我市支持各县区跨市交易新增耕 地指标 3.02 万亩,总成交价款 52.97 亿元,既有力保障了各类重 点项目建设,又助推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的建议。
2016-2023 年,我市按照国务院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 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要求,允许将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 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2024 年起,国家调整试点范围,我市不再执行国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试点政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整合。目前,各县区可 以利用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专项资金以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交易资金,用于安排耕地恢复、土地整治等支出。市级进一步加 强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跨市交易的统筹管理,出台《关于统一管 理跨市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通知》,跨市域指标交易坚持市本 级一个口子出,结合县区耕地保护工作实际统筹分配。如,2024 年底,我市与和含高速项目方签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 交易价款共计 4.93 亿,市级统筹分配各县区指标挂钩并拨付资金,有效加强了资金整合力度,缓解地方资金压力。此外,坚持 耕地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2021 年以来,全市共 48 个乡镇获 批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 4800 万元,资金直达乡镇,专项 用于耕地保护工作,有效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关于您提出的“用好金融支持政策”的建议。
根据《关于做好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耕地恢复工作的通知》 (皖农发银办〔2024〕20 号)要求,市县两级积极主动与农发 行对接,充分利用关于耕地恢复的专项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政 策,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推动耕地恢复工作开展。经统计, 自文件印发以来,我市已通过农发行金融支持 7.42 亿元【霍邱 县 5 亿元、舒城县 1.22 亿元、叶集区 1.2 亿元】,金安区正在申 报 2025-2027 年耕地恢复工作金融支持 2.0416 亿元,其他县区正 在积极推进。
三、关于您提出的“积极寻求政策支持”的建议。
2024 年2 月 5 日,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 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对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做出重大 调整,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 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非农建设“ 以补定占”机制,不 再单独管控“进出平衡”。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同年印发《关 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要按照“恢复 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原则,优先将从平原和低坡 度耕地中流出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恢复为耕地,因 地制宜推动园林地“上坡”、耕地“下坡”。据此政策,我市积极 探索“耕地下山、林地上山”试点路径。一是“摸清家底”,共 同开展林耕资源置换潜力分析。基于当前全市耕地、林地坡度分
布情况,由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共同开展林地置换潜力分析。 初步分析可实现 25 度以上陡坡耕地“下山”潜力为2.07 万亩,6 度坡以下缓坡林地可腾退恢复为耕地的潜力为 12.92 万亩,为下 一步开展“耕地下山、林地上山”工作提供坚实数据支撑。二是“ 以 点带面”,主动探索开展林耕置换试点工作。结合地域实际, 以 霍山县将下符桥镇“熊家河一河两岸综合整治”项目作为“林地上 山、耕地下山”工作的“试验田” ,“ 以点带面”探索试点工作,已 初步形成《霍山县“山上”换“山下”试点工作方案》,力争为全市 乃至全省提供试点工作经验。三是“寻找通道”,积极争取打通 林耕置换工作路径。2025 年初,邀请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厅 相关处室实地调研霍山县试点工作情况,帮助指导试点工作开 展。同时,我市先后形成《关于开展“ 山上”换“ 山下”试点工 作期盼省级层面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基层建议:探索推进“林 耕置换”优化土地管理制度》《关于开展“耕地下山、林地上山” 试点工作的建议(全国“两会”人大代表议案)》等建议、议案, 争取打通试点工作路径。
四、关于您提出的“融合推进耕地恢复”的建议。
为切实摸清我市耕地后备资源情况,更好推动后续耕地恢复 工作科学有序,我局统筹多方力量融合推进。一方面,摸清资源 “储地”。2024 年以来,按照“全市一盘棋、一张图”的总思路, 以 2023 年国土变更调查为底图,统筹协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
门,牵头建立新增耕地、旱改水、林地占补平衡后备资源库和高 标准农田项目资源库【简称“四库”】,进一步统筹各类资源现状, 确定新增耕地后备资源 30 余万亩,形成落实到县、乡、村地块, 且不交叉重叠的数据成果,2025 年 2 月正式下发,为后续开展 耕地恢复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统筹项目“增地”。以 高标准农田项目平台为抓手,统筹实施新增耕地、旱改水、增减 挂拆旧区复垦等项目,拓展新增耕地来源,有效增加耕地面积, 提升耕地质量。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 以图 找地、以地对图、多图比对、现场确定”的技术路径和“一编二 审三尽”的工作思路,优先将适宜开发为新增耕地的地块纳入规 划设计,明确提出高标项目“新增耕地率不低于 1.5%,旱改水 率不低于 2.5% ”的立项要求,并协同抓好项目实施和验收入库。 2021 年以来,全市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增加耕地 3 万余 亩,进一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2025 年,按照改革完善耕地占 补平衡管理要求,市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综合全市 2021 年 以来耕地流失整改恢复情况和县区“ 以补定占”需求,科学合理 测算本年度全市补充耕地4.5 万亩需求,共同出台《关于做好2025 年度补充耕地工作的通知》,落实落细到乡镇地块,同步明确统 筹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和补充耕地工作,加强项目选址论证,将 适宜开发为新增耕地的地块,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五、关于您提出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一是聚焦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关于成立三大特色产业发展土地要素保障小组的通知》(六 自然函〔2025〕90号),聚焦六安瓜片、霍山石斛、皖西白鹅等 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在规划服务、用地保障、规划许可、不动产 登记等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重点特色产业项目落地。鼓励支持各县区立足资源和区位 优势,在熟食产品研发、茶饮品、功能保健食品等方面,谋划一 批重点投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及地方专项债 资金和绿色食品集群建设产业基金等支持,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 效应。二是创新农业产业发展模式。持续推广“一社+ 三会+N公 司”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下设或注册成立 公司,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特色农业经济,截至2024年底, 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4.6亿元,较上年增长46.4%,村 均收入为82.77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益9.99亿元,较上年增 长56.9%,村均收益为56.65万元。截至2025年3月底,全市流转 土地面积461.07万亩, 其中耕地流转面积50亩以上经营主体 25517家、土地面积426.9万亩;耕地流转面积300亩以上的经营 主体数量5234家、面积242.86万亩。三是用足用好自然资源政策 支持。充分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经验,积 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项目和农村服务业,兴办农产品冷链、加工、仓储以及
乡村旅游、农产品销售等设施,重点支持特色田园乡村、田园综 合体项目建设,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您提出的五项工作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与 为民情怀, 我们将认真采纳有关建议, 以此次议案办理为契机, 坚决扛稳耕地保护政治责任,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持 续优化耕地恢复工作方法,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为加快六安 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筑牢粮食资源安全保障根基。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564-3908786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6日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