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张厚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医疗救助统筹管理机制方面
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历经二十余年发展,逐步走向体系化与规范化。2003年,民政部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标志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正式建立;2009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推动城乡救助一体化进程;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法规形式明确救助对象、方式及标准,并提出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等重点任务。2016年脱贫攻坚期间,我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建立贫困人口“351”“180”医疗保障制度,通过财政兜底、部门协同等方式,有效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2018年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将医疗救助基本职能统一划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2019年我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依托《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构建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重保障体系。
目前,我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正稳步推进,由于医疗救助涉及多部门职能、多类保障群体及多元资金来源,实现统筹管理需从制度设计、部门协同、资金整合等多维度系统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会同编制、民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残联等部门,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协同管理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政策衔接方案,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经办、管理的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医疗救助综合效能。
二、关于优化全周期救助流程方面
近年来,我市持续完善医疗救助全链条服务。在医前资助参保方面,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确保应保尽保;在就医即时结算方面,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同步“一站式”结算,极大减轻群众垫资压力;在医后救助方面,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鼓励引导通过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方式给予补充保障。后续,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各环节救助措施,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强化动态监测,精准识别困难群体,推动医疗救助向全周期、精细化方向发展。
三、关于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方面
目前,我市依托医保经办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服务下沉,在乡镇(街道)设置医保服务站,部分村(社区)设立医保服务点,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救助经办服务。关于成立市级医疗救助中心、镇村设立医疗救助所和站的建议,由于涉及机构编制、职能调整等多方面事项,我局将结合医疗保障事业发展需求,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协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论证,探索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医疗救助服务体系,推动实现“一门受理、全面统筹”的服务模式。
四、关于开发实时共享信息系统方面
我局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已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并建立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机制。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设定监测标准1.5万元;对稳定脱贫人口、普通参保人员设定监测标准3万元,医保部门每周将上月新增达到监测标准的人员信息推送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医疗救助,符合其他社会救助的,由县区政府统筹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今年以来,创新建立困难群众信息快速反应机制,聚焦恶性肿瘤、重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病种,设定单次自付超3万元监测阈值,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实时筛查,通过“日推送”机制共享数据,实现符合条件对象“当日认定、次日救助”。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64-3370232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