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侯晓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烟花政策为城市增添活力与促进文旅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市生态环境、应急、文旅、城管等部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现状
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文化习俗,有助于增添节日氛围,但随着我市主城区建设发展水平的日益提升,人口和建筑密度明显上升,燃放烟花爆竹也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和人身伤害的风险明显增加,同时也是导致大气污染的来源之一,特别是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污染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基础上,我市主城区自2014年实施了烟花爆竹限放政策,2019年《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将限放调整为禁放,无序燃放和噪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得到了绝大部分群众的认可、支持和遵守。
二、关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开放政策的建议
目前,从全国看,大多数城市主城区仍然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只有少数地方做出调整。从我市看,目前的禁放政策和禁放区域总体符合城市发展和市民对噪音、安全等方面的期
盼。如果主城区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允许燃放,涉及到《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需经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听证、立法评估等程序,我们将充分收集公众意见建议,根据情况向立法机关提出修订建议。
同时,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一刀切”,满足群众合理合法的燃放需求,对近年来元旦、春节期间市民自发到禁放区外的地区聚集燃放烟花爆竹,当地政府和公安等部门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在安全的前提下满足群众燃放需求。目前,考虑到聚集燃放的安全风险和空气污染问题,我们正会同生态环保部门论证、选定安全空旷区域引导群众在元旦春节期间前往燃放。
三、关于允许部分文旅企业打造特色烟花文旅活动的建议
文旅部门将通过“烟花+文化”“烟花+科技”“烟花+产业”的创新实践,持续深化“烟火气”与“诗和远方”的融合,不段丰富了文旅产品供给,打造“夜游六安”独特体验,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多丰富文旅体验。同时,在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将积极支持焰火燃放活动。
四、关于宣传教育引导的建议
我们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联合各部门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扩大宣传覆盖面,及时与市民、网民互动交流,提高烟花爆竹产品辨识能力,普及安全燃放常识,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配合度,自觉抵制和拒绝购买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和非法、超标、伪劣、假冒烟花爆竹,正确引导有燃放意愿的市民群众安全燃放。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3132186
六安市公安局
2025年5月19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人选工委、金安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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