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六司秘〔2024〕62号
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 推进我市诉源治理的建议》(监察和司法34号)收悉。市政府交市司法局主办,市金融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安分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金融赋强公证工作。市司法局收到六办明电〔2024〕27 号文件通知后,高度重视,加强与市中院、金融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推进建议落实。建立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商交流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动引导金融机构选择赋强公证、规范赋强公证债权文书的出证程序、加大对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力度、将公证引入企业破产程序等工作。2024年4月份,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会商交流会,皋翔公证处作为公证处代表参加该会议,进一步就推动金融赋强公证工作,建立“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机制,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等议题进行会商。积极推动县域公证机构主动拓展金融赋强公证业务,6月份组织开展县域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到市直皋翔公证处、江淮公证处进行跟班学习活动,跟班人员在指导老师带领下认真学习金融赋强、在线公证等各类型公证业务,积极提升业务水平,为下一步推进全市公证机构拓展金融赋强公证业务做好人才保障。今年以来,我市开展赋强公证3000余件,同比去年增长60%以上。
二、多措并举,持续推动公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一是市中院于2024年2月制定《全市法院“案件 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推行‘诉前调解+ 赋强公证’机制,引入公证机构参与诉前调解,对接金融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公证机构、银行等单位,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证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5月,市中院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召开金融类纠纷诉源治理暨诉调对接座谈会,金安法院、裕安法院和城区 15 家银行机构参加座谈,会上金安法院就“赋强公证”推进金融类纠纷诉源治理和“赋强公证 +诉前调解”模式进行了重点解读。二是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采取“皋心四站+总商会”的模式,即以诉讼服务中心牵头的6个调解组织(皋翔公证处、诉讼服务中心、三十铺法庭调解站、 张店法庭调解站、孙岗法庭调解站、木厂法庭调解站)和“总对总”对接金安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六安市皋翔公证处作为金安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多年来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三是金寨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组织六安市江淮公证处、县内 9 家银行召开座谈会,就“赋强公证”化解金融矛盾纠纷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就下一步具体工作举措进行了会商。
三、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公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在市司法局及法院等部门推动下,市委、市政府于2024 年1月出台《关于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搭建起市委、市政府牵头抓总,各县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承担纠纷化解职能单位分头实施的组织领导机制。《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第 10 项明确 “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设立服务窗口,融合调解、仲裁、司法确认、行政复议、诉讼等解纷职能”,公证参与诉源治理纳入市委、市政府诉源治理重点工作任务。今年3月份,六安市江淮公证处发起、六安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六安市江淮调解服务中心,该调解中心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六安分行、六安农商银行等单位签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框架协议,采取“赋强公证+诉前调解”模式,开展金融纠纷案件诉源治理工作。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要求,起草“金融+公证”相关文件,联合市中院、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推动文件出台,明确金融赋强公证的实现路径和工作机制,引导我市金融机构加大运用赋强公证的力度。同时,市中院结合《全市法院“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在全市法院推行“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机制,引入公证机构参与诉前调解,推动公证机构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将金融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和萌芽状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64-3622015
2024年6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