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A08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2-07-3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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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礼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制定商品房交付条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商品房交付后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扬尘污染以及噪音污染等问题的答复

我局前期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于2021年12月启动开展中心城区毛坯住宅优化施工试点工作,选取4个试点项目开展毛坯住宅房室内楼地面保温、无特殊功能非承重隔墙、室内水管电线等由业主装修自行建造以及采取其他能源形式替换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以下五项工作:

(一)积极组织会商研判。2021年12月9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住宅毛坯房优化施工试点工作会商会。市自然资源局,市质安处、市建筑产业中心、市住房发展中心、市造价站,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经会商一致认为,本着节约资源,减少拆改、开槽造成的浪费,且充分考虑预留改造空间,满足个性化装修需要,我市可以学习借鉴南方省份及省内周边兄弟城市经验,推行毛坯住宅优化施工试点工作。

(二)多方征集群众意见。我局坚持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在开展试点工作前,通过多渠道征集广大群众意见作为试点工作开展的基础。在市政府网站在线调查库中建立关于中心城区毛坯住宅工程优化施工民意调查表,征集群众意见1435条。同时开展中心城区毛坯住宅工程优化施工入户调查,委托东市街道徽盐龙湖湾、振兴文和赋、龙河苑安置小区开展入户调查,收回调查问卷150份。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群众支持开展毛坯住宅优化施工试点工作。

(三)出台试点配套文件。我局参照合肥、亳州等地市出台《关于落实民用建筑工程楼面保温隔声技术措施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毛坯交付的民用建筑项目,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楼面保温隔声相关参数指标,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保温隔声参数指标和交付标准,告知业主在后期装修时自行组织实施。已经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的,开发企业应和业主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仍应按设计进行施工和验收。起草《六安市中心城区毛坯住宅优化施工试点方案》(初稿),试点方案涵盖试点背景、试点目的、试点原则、试点内容及试点工作安排五项内容,其中试点工作安排分为意见征集阶段、试点实施阶段及总结推广阶段。

(四)试点项目推进情况。选取处于不同施工阶段的4个在建项目,分别为暂未预售的远大·檀悦项目,预售一半的建发·玖熙府、振兴·盛唐项目以及预售结束的振兴·山河赋项目作为试点项目。针对项目施工进度不同的情况,组织专题会议进行试点任务分配,要求开发企业征求购房业主试点意见,签署补充协议,同时明确告知试点项目应将节约的施工成本返退购房业主。

(五)组织验收事宜会商。2022年5月19日,市住建局主持召开了市中心城区毛坯住宅优化施工验收等事宜会商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远大·檀悦、建发·玖熙府、振兴·盛唐、振兴·山河赋4个试点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前实地查看优化施工样板,了解毛坯住宅优化施工内容。会议听取了试点项目负责人汇报前期毛坯住宅优化施工试点工作完成情况、目前遇到的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毛坯住宅优化施工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选取第二批试点项目,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

二、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门窗水电管线等用材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目前现行施工验收规定标准中关于材料质量要求已予以提高,同时我们建设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也加大监督抽查抽测力度,确保用材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及使用功能要求。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本地商品房交付标准以及精装等建议的答复

我市自2007年以来,中心城区先后已有阳光水岸、梧桐家园、恒大御景湾、碧桂园一期、碧桂园天玺、碧桂园中央公园、碧桂园城市之光项目实行精装交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引导,积极与自规等部门对接,对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采取挂牌土地限制要求精装修交付或向企业推行精装修房交付,同时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在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中,逐步完善关于商品房装饰装修的验收标准及交付标准的约定。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联系电话:0564-3925760  18956498915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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