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董晓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切实提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日,《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条例》从明确政府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企业服务管理责任、保护业主合法权益及履行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条例》宣贯。立足《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的重要契机,扎实做好《条例》宣贯工作。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微信线上等宣传方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政策解读、发布物业管理小知识等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条例》知晓度和关注度;线下开展《条例》宣传进小区活动,着重在小区内公示“物业管理区域十八项禁止行为”,增强居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各级物业管理相关部门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近百次,发放《条例》宣贯摘要、单行本、明白纸等五万余份。
(二)规范行业发展。组织召开《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宣贯培训会、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会、《民法典》专题讲座报告会等教育培训活动,对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进行集中培训,增强监管部门业务能力、企业服务水平、业主学法用法意识,提升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力求“业主满意、企业受益、行业顺意”。按年度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道”等评优评先活动,探索将相关荣誉纳入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加分项,加大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扶持力度,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引导行业形成“从优、从善”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行业监管。按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宣传氛围、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公示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有效信息沟通。
(四)健全信用体系。组织人员前往合肥、铜陵等地考察学习外地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及“红色物业”、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先进思路、创新做法。充分参考外地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印发《提升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两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督促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经营,全面落实物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拟草了《六安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讨论稿)》,从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分类和采集、信用等级评价和公布、信用信息的披露与使用等方面,强化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建设。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吸收各主管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六安市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前已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推动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向精细化逐步升级。
(五)加强党建指导。2021年,市住建、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在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中指导监督作用,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2022年,成立了“六安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建专委会”,统筹协调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定期分析物业服务行业党的建设情况,促进党建工作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党建指导力度,让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和党建工作“齐头并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参与。立足《民法典》出台的重要契机,加强《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参与小区管理,逐步实现小区业主自治。指导街道(乡镇)、社区主动作为,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指导其开展工作,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
(二)加强行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召开宣贯培训会、项目经理培训会、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专题培训活动,有效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促进行业发展提质增速。
(三)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监管合力。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街道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时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与城管、公安等部门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毁绿占绿、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齐抓共管。
(四)健全诚信体系,完善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六安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出台,搭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方面的应用。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探索建立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条件审核,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在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五)加强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发挥行业党建专委会作用,加强物业管理行业党建指导,加大对尚未建党支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力度,引导从业人员积极申请入党,组建党支部,构建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协作、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红色物业联盟”,通过建立“社区+物业”双网格员模式、“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物业公司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报告”等机制,实现组织、管理、服务的整体融合。建立三方联动机制。确立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明确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主要职责,签订社区、物业和业委会三方年度服务清单协议书,发挥楼栋长制度的灵活优势,通过现场办公会等小区治理工作载体,实现三方社区治理服务目标同向、工作同行,打破“各自为政”壁垒。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3925958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