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07-2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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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崔德柱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殡葬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办理,根据民政部、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社会习俗领域的一场革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标志,是一项长期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随着乡村振兴建设的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将殡葬改革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范畴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农村群众对自己的居住环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以来,我市虽然经过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很多突出问题,这与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与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极不协调。为此,必须着力加快农村殡葬改革,努力推动殡葬管理科学发展,服从和服务于乡村振兴大局,加快解决农村公墓建设不足、散埋乱葬占用耕地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一、当前农村殡葬工作存在的问题

这些年来,我们市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到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农村在殡葬管理上还存在公益性公墓建设不足、散埋乱葬等问题,与建设美丽乡村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不足,至今还有少数乡镇(农村)未建公益性公墓,部分乡镇(农村)已建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公墓安葬率低;二是火葬区土葬现象抬头。少数群众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逃避火化,私埋土葬。部分镇、村干部对偷埋乱葬行为监管不到位、处罚不到位;三是乱埋现象较严重。在农村,骨灰装棺土葬屡禁不止,公路两侧、房前屋后等乱建坟墓现象没有杜绝。在金安区淠东乡,霍邱县城西湖、王截流、临淮等地乱埋乱葬现象尤其突出;四是殡葬陈规陋习难以改变,祭扫烧纸点蜡、遗体接运(骨灰安葬)抛洒冥币、燃放烟花爆竹等旧习俗在农村根深蒂固,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二、农村殡葬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殡葬设施不健全。一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农村的山地都划归村民经营管理,建公墓的征地和各项设施的投资大、周期长,乡镇、村主动建公墓的积极性不高,公益性公墓在部分乡镇、村还未实行全覆盖;二是县区、乡镇对殡葬设施建设投入有限,公益性公墓价格偏高,殡仪服务机构的遗体运输、遗体停放等设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非火化区村民自制或购买棺木的现象严重,直接土葬或“二次棺葬”很难杜绝;三是在基层的殡仪服务组织缺乏,没有正规的殡仪服务机构为村民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提供相关服务;四是部分山区县偏远乡镇、村,村民居住分散,在一些山村实行火葬,或集中安葬,部分村民承担不起或不愿承担。

(二)公墓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我们市山区县较多,村民居住较为分散,在已经建有公益性公墓的部分村,村民感觉进公墓安葬不方便,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将故者安葬在自留山上;有的已建公墓没有专人管理,服务水平较差,离村民的期望值相差较大,致使公墓的作用没有很好的显现出来。

(三)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舒城、霍山、金寨县大部分都是山区,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划定的有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由于受上千年来长期实行的传统土葬影响,尽管经过多年推行殡葬改革实行火葬,但在农村老人中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有相当一部分老人在生前就把自己的寿木准备好了,不愿意接受火葬。舒城、霍山两个县在一个镇就划分有火葬区和非火葬区,村民与村民之间相互攀比或相互隐瞒,火葬区的一部分人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逃避火化,私埋土葬,致使有的乡镇、村土葬反弹现象严重。

(四)抓殡葬改革合力不强。一是抓殡葬管理只注重了宣传教育和工作安排,对落实情况缺乏监督检查,管理不到位;二是民政部门无专门的执法队伍和人员,执法力量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加之殡葬执法环境比较特殊,遇到具体情况执法难度大且难到位;三是对各部门的资源整合不够,争取公安、市场监管、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及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执法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三、加强农村殡葬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随着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村殡葬改革也势在必行,我们必须用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惠及群众的理念,采取得力措施推进殡葬改革。

(一)加大对殡葬设施的投入力度。针对全市公益性安葬设施短缺、经营性公墓价格偏高、散埋乱葬治理难等问题,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自2020年以来,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孙学龙多次就殡葬改革工作作出批示,全市投入 10.74亿元新建、改建公益性公墓46座。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7个县区已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6座,1座正在建,已建成乡镇公益性公墓114座,2座正在建,11座已立项。全市公益性公墓总规划建设面积4494.75亩,实际建设面积2865.46亩,已建穴位数186475个。霍山县、舒城县公益性公墓缺口较大,正在加大力度建设公益性公墓。霍邱县已建城市公益性公墓、乡镇公益性公墓31座,基本实现了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二)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执法力度。市民政局正在编制《六安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全面规范殡葬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积极推动《六安市公墓管理办法》进入行政规章立法程序,为殡葬管理执法提供有力支撑。民政部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要发挥好指导、监管作用。一是加强执法力量。殡葬改革工作本来就难,加之我们山区县村民居住分散,客观上难度更大,必须发挥好乡镇综治办联合执法作用;二是适时调整火葬区范围,解决“一村两制”和双重标准的问题。目前,市殡改办已向舒城、霍山两个县政府下了督办函,要求全县区域实行火葬;三是由政府牵头协调,建立一支由民政、公安、市场监管、林业、城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各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殡葬执法队伍,并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四是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在殡葬改革中作为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加大对乡镇殡葬管理工作的目标监控和考评力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对殡葬工作的整治力度。根据市政府、省民政厅部署要求,我市先后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等行动,多措并举抓好整改落实,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市遗体接运车辆和殡仪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的通知》,全面建立遗体接运车辆登记制度,从严规范遗体接运车辆日常运营、开展殡仪服务机构摸底调查及明确殡仪服务机构从业要求。金安区、裕安区、舒城县、霍山县等4个县区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公益性公墓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函》中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实际举措破解公益性公墓供需矛盾大、价格偏高、推行火葬不到位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下一步,市殡改办开展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督查,对非法公墓、高价墓和超大墓等突出问题现场督查,长期督办,确保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力度。市民政局联合市数管局在“皖事通”APP上开发了“云祭祀”网络祭扫平台,为全市26个公墓3万余名逝者的亲友免费提供线上祭扫服务。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持续抓好文明殡葬建设,加强政策激励和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认同度、参与度。广泛宣传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改变陈旧丧葬观念,提倡现代文明丧葬理念,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殡葬新风尚。同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将丧事简办、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纳入村规民约,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优秀殡葬文化。

目前,我市农村殡葬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健康发展,感谢崔德柱代表对我市农村殡葬工作的关心关注,下一步,希望继续保持沟通联系,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共同做好农村殡葬工作。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六安市民政局

联系人和电话: 陆金富  3379229/1820564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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