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2-07-3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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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玉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服务管理,规范交易秩序,全面落实《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精神”意见,我们已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关于提升服务效能,等高对接‘苏浙沪’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先进模式,走出去学习先进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结合当前实际工作和您提出的建议,采取更多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房地产监管服务水平。

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方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制定的《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三年行动方案》,我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市信访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等11部门印发了《六安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六建房〔2021〕56号),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将房屋买卖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主要检查: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签订“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将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等同销售;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解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制造社会不满情绪,扰乱市场秩序等内容。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86家,发现问题96个;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房产交易监管平台建设情况方面

我市房产交易监管平台于2008年由原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承建并沿用至2020年。平台主要包含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备案、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地产交易档案管理等子系统。随着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以及六安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信息化管理及服务水平已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监管和服务要求。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完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管理水平,2019年6月,我局结合现有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情况制定了六安市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为确保业务不中断,项目规划从2020年至2022年分三期(每年一期)进行建设,一期和二期主要完成房屋网签备案相关基础子系统的整合和升级建设,三期主要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便民利民服务、信息公示和数据上报与共享等应用。目前一期和二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三期项目预计于2022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各阶段建设内容如下:

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备案子系统、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子系统、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子系统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子系统建设。

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商品房网签备案子系统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建设。

三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1.便民利民服务。公众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实名认证登录后实现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个人业务、房屋租赁合同个人业务的自行办理以及房屋网签备案(含商品房、存量房和房屋租赁)个人信息查询以及相关电子凭证下载等。

2.信息公示。对平台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经纪机构挂牌(在售)房源等信息进行公示和展示。

3.数据上报和共享。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和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数据实时上报住建部和金融机构端网签备案信息查询等。

三、下一步打算

(一)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六安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对照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环境和秩序,切实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优化完善监管平台。因六安市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于2019年进行规划建设,规划初期未将“个人自主挂牌房源”等相关功能纳入建设范围,下一步将积极探索搭建线上房产交易平台建设,科学设置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多渠道销售模式,让消费者购房更便捷,避免房源信息不对称的弊端。

(三)主动学习先进经验。适时组织团队向江浙沪等先进地区学习房产交易监管先进做法,探索建设“二手房交易平台”,并在我市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房产监管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房地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3925019  18105648503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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