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六建办函〔2021〕537号
应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尝试“共享电梯”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六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全市增设电梯试点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工作。按照“市级统筹指导、区级组织推进、街道社区做好服务”的三级体系推进实施。三个区分别筹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区各职能部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简化审批流程,建立联合审批机制。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做好政策宣传、协调沟通、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形成了联动合力,基本形成“业主主体、社区协调、政府引导、各级支持”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指导。在充分考察学习省内其他地市成熟经验并与相关部门会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六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范围和对象、实施程序、资金筹集等内容,确定了“业主自愿、费用自筹,政府引导、社区协调,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明确责任、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为我市加装电梯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建设要求、规范使用管理等提供政策保障。
(三)开展工作试点。我市城区初步摸排符合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基本条件的小区181个,涉及2264栋楼、6514个单元。根据两区摸底情况,确定金安区望城街道东苑小区和裕安区小华山街道春江公寓小区各一栋楼先行试点,由业主自行选择采取自筹资金模式或共享模式加装电梯。目前春江公寓4号楼两个单元业主均已达成一致实施意见并选择共享模式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运营方案等按程序已在现场进行公示并完成工程建设报建审批,现已进场施工并有序推进。
(四)拓宽资金渠道。按照《试点方案》,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资金和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相关建设单位或业主自筹,业主可以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增设电梯资金,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市、区财政对中心城区(含金安区、裕安区、市开发区)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鼓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探索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原则,相应资金筹集与分摊模式、权责关系等由业主与电梯企业自行协商确定,符合《试点方案》实施条件的,适用政府财政补贴。
二、增设电梯模式比较
目前我市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小区居民自行筹集资建设的自筹模式。自筹模式即由全体楼栋居民自己筹集资金,按合同支付费用给增设电梯的实施企业,竣工后由居民自己管理使用的建设模式。自筹模式产权明确,责任清晰,但常常因为建设资金筹集分摊困难而影响建设进度,投入使用后的后续维护和管理若无人负责,电梯长期缺乏维护,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另一种是企业垫资,小区居民缴费乘坐的共享模式,所谓共享模式即由电梯企业与小区居民约定由企业先行垫资建设,使用时按照楼栋居民所处的楼层高低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乘坐费用标准,在约定的运营年限内按次收费的模式,收回成本之前电梯产权归电梯企业所有。(约定运营年限为15年,费用标准为:二楼至七楼递增,按人/次收费)。共享模式优点是可以较好地解决建设资金筹集难的问题,但后期的电梯运营和投资回收成为关键,如果业主使用率不高,企业难以收回成本,不能维持正常运转,容易造成不可持续,形成烂尾。
三、下步工作打算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一项全新的惠民举措,群众对此期盼很高,呼声很强,此项工作还在不断地探索与完善中。一是加强政府引导与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电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对加装电梯条件、建设和使用的认识,使百姓认可、理解、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基层自治作用。要激发社区及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优势与活力,协调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化解施工中的矛盾与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沟通与协作,尽可能减少整个办理周期的时间和难度。四是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鼓励专业运营公司作为主要出资方和建设方,一定程度上减轻业主筹集资金的压力。五是加强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加强对电梯加装报建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登记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确保实施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同时将继续加快推进加装电梯试点,做实做细前期工作,完善好流程与管理制度,为全市大规模推广积累经验,将好事办好!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3925958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