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陈善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供水能力不足问题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牢牢抓住国家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契机,将其列入民生工程和水利扶贫工程推进实施,积极争取国、省资金支持并加大配套力度。2005年以来,我市共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39.09亿元,新增供水和巩固提升受益人口543.2万人次。其中“十五”末期和“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5.01亿元,新增供水受益人口111.5万人,工程布局以单村供水为主,供水方式为从水源取水,多未经处理和消毒直接输送至用水户。“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9.71亿元,新增供水受益人口183.3万人,除山区受限于自然条件等特殊情况外,其他地区均大力发展规模化供水工程。“十三五”期间,完成投资24.37亿元,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和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区域一体化供水发展,新增和巩固提升受益人口达248.4万人。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不断升级,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不断提高,已建成运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877处(包括规模以上水厂94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783处),设计日供水能力55.67万吨,全市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已达92%(其中,裕安区自来水普及率91.4%),形成了适宜我市市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
二、近年来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至2015年,全市共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4.72亿元,年均投入0.93亿元。受资金限制,这期间建设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模偏小,供水管网未能及时覆盖到位,供水保障能力提升较慢。2018-2020年,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县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自筹资金投入力度。全市共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24.3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35亿元,省级投资3.27亿元,市县自筹19.75亿元,年均投入4.87亿元。同时持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共投入管护资金1105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6112万元,市县投入4941万元。“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实施了901处新建、改扩建集中供水工程和管网延伸工程以及846处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有效促进了农村供水工程规模提升、管网覆盖和管理水平升级。
(二)自来水普及率持续扩大。2016年以来,我市围绕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和巩固提升的目标任务,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和《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对于具备集中供水条件覆盖地区,大力推进管网覆盖工程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覆盖范围。2018年底,实现了442个贫困村供水全覆盖,基本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2019年底,基本实现了具备集中供水条件地区自来水全覆盖,目前,较2015年底相比,全市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由51%提高到了92%,全市贫困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由32%提高到了96%,远超十三五末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任务。
(三)供水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力实施巩固提升工程,在平原区和江淮丘陵区,大力推进规模化供水,选择可靠的水源,通过新建、改扩建规模以上水厂和管网覆盖、延伸,实现与城市供水相同或相近的供水标准;在深山区,结合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较优质的水源条件,因地制宜新建和升级改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不断提升山区群众的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877处,较2015年底增加360处,总设计日供水规模达55.67万吨,较2015年底增加20.29万吨;人均日供水能力121L,远超《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规定的皖西大别山区60L每人每天、江淮丘陵区40L每人每天的饮水安全标准。2019年我市遭遇了40年以来最严重干旱,累计有50万人供水受到影响,3.1万人饮水安全受到威胁;2020年初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滞留,农村供水需求、高峰持续时间较往年大幅上升;2020年7月份我市遭遇严重洪涝灾害,造成多处集中供水工程损毁,累计有183.42万人供水受到影响。在经历2019年历史罕见旱情和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及7月份严重洪涝灾害期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保障农村居民供水稳定和饮水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全市未出现1起区域性长期停水事件,未出现1例群众无水可喝情况。
(四)水质达标率持续提升。一是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 号)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水质监管体系,加强与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了“水利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卫健部门负责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和水质监管,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网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水源水质检测”的监管体系。二是不断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全市有6个县区建立了县级水质化验室,其中,霍邱县建设的农饮检测中心在全省率先通过了CMA认证,水质检测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全市94个规模水厂均建立了水质化验室开展水质日检,有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50个乡镇均建立了乡镇水质化验室,落实了水质巡检。三是不断强化监管手段,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开展水源水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每年丰、枯水期开展出厂水、末梢水检测,水利部门每月开展水质巡检。同时,有关部门根据水质变化、群众投诉等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检,根据水质巡检、抽检结果及时调整优化制水方案,确保供水水质达标稳定。2020年卫健部门共检测我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样698处,合格水样660处,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为94.5%,高于城区自来水达标率,连续三年大幅度上升。
(五)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我市全面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建立健全了市、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六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完善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的实施和考核、农村供水水质监管、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制度,这些文件的实施,使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打下了基础。
(六)持续开展排查整改。为全面掌握贫困群众饮水安全状况,确保不留短板弱项和盲区死角,我市持续开展贫困群众饮水安全排查,并及时整改清零。2018年6月,组织开展全市农村饮水精准扶贫“回头看”,组织各县区对农村饮水贫困村通水、贫困户饮水、供水工程运行、供水水质和水量、农村居民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详查,市级在县级详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共复查乡镇44个,贫困村90个,贫困户2610 户。2019年5月,组织开展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共发现578户贫困户存在饮水不安全风险,及时进行了整改销号。2019年8月,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问题排查整改,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进行排查,市级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了7个县区68个乡镇63处规模以上水厂和36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抽查了348户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2020年3月,我市全面启动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再排查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力量对照饮水安全评价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和用水方便程度四项指标,对我市全部24.97万户68.87万名贫困人口进行逐户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农村供水稳定、安全。
三、2021年工作谋划和开展情况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21年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了《六安市2021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全市农村供水保障“六个一”能力提升的通知》,起草了《关于加快转变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经营模式的实施方案》,不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着力破解区域一体化建设、经营体制改革、特殊季节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等方面难题,力争高质量完成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为“十四五”农村水利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深入构建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对跨乡镇行政区域的供水工程,继续由县区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对不跨乡镇行政区域的供水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参谋部和生力军的双重作用,及时提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方案,报政府批准实施。强化与卫健、生态环境和物价等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做好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制度、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供水管理模式由“公办私营、私办私营”向“公办公营”转变和发展。
(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围绕城乡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供水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分析不同地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升级改造和管理需求,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骨干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同步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水源保护。优化供水分区和输配水管网布局,具备条件地区加快实施县域供水管网环状联通,实现城乡供水一张网。督促指导各县区按照《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明确的2021年建设任务,结合地方资金筹集情况,倒排工期推进已立项的15处工程建设进度。
(三)认真完成维修养护任务。按照省厅下达的投资计划和任务要求,实施618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督促指导各县区严格按照《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部署,从严控制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认真制定年度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目前已将维修养护经费分解至具体供水工程,计划3月20日前印发县级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7月底前完成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维修养护项目实施,10月底前完成使用市、县财政补助资金的维修养护项目实施,11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和验收。
(四)规范开展水质检测。继续加强县级农饮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已单独建立或联合卫健等部门共同建立县级农饮水质检测中心的县区,根据实际需要落实技术人员,配备、检测和运行经费,做好乡镇、村级水质化验和规模以上水厂出厂水日检等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按要求开展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巡检、抽检工作,并积极申报CMA资质认证;明确2021年水质巡检任务和时间节点,城市管网延伸工程末梢水和千吨万人工程出厂水、末梢水每月至少检测1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丰、枯水期至少检测1次,监督指导规模水厂规范开展水质日检,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参照规模水厂日检9项指标开展水质日常检测,频次不低于每旬1次。
(五)强化水费收缴工作。坚持农村供水公益属性,督促指导各县区水利部门联合物价、财政等部门,依法规范入户安装费、水费等收缴标准,完善财政补助资金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运行管护情况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大收费有关规定宣传力度,提高供水单位收费积极性和群众缴费意识。同时,对因自然环境、工程特性、农民承受能力等条件限制,仅靠水费收缴难以支撑运行的供水工程予以财政扶持,保障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2021年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实现全面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2021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面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六)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常态化开展农村供水政策宣传工作,争取群众对农村供水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供水氛围。监督指导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和供水服务能力。进一步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渠道,加大农村供水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和供水服务电话公布力度和范围,引导群众采取自近而远,自下而上的咨询投诉方式,认真核实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防范舆情风险。定期排查统计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和运行管理情况,于丰、枯水期交替前和雨雪冰冻天气来临前,提前做好农村供水工程遭遇干旱、洪涝、冰冻等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确保特殊季节供水稳定。计划4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汛前检查,市级对2020年受灾工程全覆盖抽查。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人:六安市农村饮水管理中心副主任 丁俊
联系电话:0564-333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