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1-06-3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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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霍山石斛产地及品牌保护地方立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推进“西山药库”建设具体举措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西山药库”建设的意见》(六办发〔2018〕52号)要求,按照修复生态、发展产业、打造亮点、提升内涵的总体要求,优化中药产业布局,加快中药材适度规模种植,坚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把“西山药库”建设成为大别山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加工集聚区、特色中药材物流集散中心、健康旅游示范区,将中药材种植与研发生产、旅游观光、休闲体验、精准扶贫相结合,全力打造中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特色产业脱贫攻坚示范区,依托“西山药库”争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一是生态种植保品质。积极推动企业在中药材产区,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建立稳定、可控的原料药种植基地。大力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坚持生态化、标准化、规模化原则,打造集约化、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材产业园区。今年,“十大皖药”产业示范种植基地建设单位增至30家,其中2家获批国家科技部“生态种植示范基地”。二是科技赋能促发展。编制出台《六安市西山药库发展规划(2020-2030)》,大力推动中药材“产、学、研”相结合,通过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皖西学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实验站、安徽省林下中药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西山药库研究院(大别山中医药研究院)等,制定了霍山石斛全产业链标准18项,承担了霍山石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选育了霍山石斛、太子参等中药材新品种15个。全年举办各类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会、抖音直播带货培训会、高质量论坛会近10场,培训高达1000余人次。三是品牌打造提价值。深入挖掘霍山石斛作为道地药材的功效内涵,做靓品牌形象。霍山石斛已载入2020版《中国药典》,获评“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四度荣登“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品牌价值达61.54亿元。四是产业融合助旅游。在做优一产、做强二产的同时,结合康养产业发展,推进产业链延伸,挖掘霍山石斛、金寨灵芝等道地中药材珍贵的药用价值,依托大别山深山区优质的生态环境,推进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与采摘、观光、研学、体验、养生、美食等相结合,促进中药产业与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融合,打造仙草故里、康养圣地。

二、市委、市政府强化霍山石斛品牌保护具体举措

霍山石斛有“软黄金”之称,位居“九大仙草”“十大皖药”之首,历史悠久、功效上乘,古今医家推崇备至,被列为国家珍稀保护物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霍山石斛产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采取了一系列行动、落实了各项举措,为推动霍山石斛品牌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大力推进霍山石斛溯源体系建设,确保霍山石斛独特品质。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霍山石斛原产地为霍山境内11个乡镇。为保证区域内霍山石斛产品品质,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市县农业农村局、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会同霍山石斛产业协会积极推进“霍山石斛”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授权工作,使用“二维码”作为授权标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可追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了霍山石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授权企业63家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企业6家名单。霍山石斛产业协会与大气候农业公司对霍山石斛授权企业安装了农眼系统,24小时不间断上传石斛基地照片,自动测量土壤温度、空气湿度及违禁药品使用。二是开展霍山石斛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使用专项行动检查,规范品牌标志使用行为。2019年结合开展“双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质量月活动,霍山县开展多次“霍山石斛”区域公共品牌专项整治行动和市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整治活动;2021年,我市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对保护霍山石斛品牌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完善举报平台。充分发挥12315、12331、12365的作用,开展商标“溯源”、“净化”和网剑维权行动,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维护霍山石斛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品质和质量特征,确保霍山石斛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强霍山石斛协会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好人员和经费,严格履行协会管理和服务行业和会员职责,加强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商标包装印制管理,协作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好石斛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督促会员单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引导会员单位开展行业自律。五是严格执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霍山石斛经营户诚信数据库,向社会公开,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开曝光被立案查处的霍山石斛经营企业,督促霍山石斛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霍山石斛产地及品牌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在收到王芳代表建议以后,我局积极与市人大、皖西学院、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六安市中药材协会等单位协调对接,了解掌握霍山石斛产地及品牌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基本情况。一是市人大高度重视霍山石斛产地及品牌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安排我局为主办单位,就建议进行答复。二是落实专班人员负责立法工作协调。根据局党组研究,安排分管局长牵头负责,局法规科、市一谷一带办共同协调推进立法工作。三是下沉一线开展调研。5月12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一谷一带办副主任赖红梅率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市一谷一带办规划指导科赴霍山县开展立法工作调研,霍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据调研掌握,霍山县政府于2020年12月出台了《关于印发霍山石斛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政办〔2020〕33号),有效促进霍山石斛品牌保护。四是谋划组织开展立法工作可行性论证。拟与皖西学院、六安市中药材产业协会等单位,针对霍山石斛产地及品牌保护地方立法开展可行性论证工作。我局将把可行性论证的结果尽快上报至市人大,根据市人大部署,再行确定立法工作的下一步安排。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霍山石斛产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多做努力,多谋项目,争取资金,稳步推进霍山石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4-337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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