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答复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20-06-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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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办函〔2020〕346号

蒋元青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第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六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迅速,存量房(二手房)市场交易较为活跃。据统计,六安城区2019年存量房交易10849套,交易资金471976.71万元。截至2020年4月底,六安城区注册登记的房地产中介公司245家(含分支机构),中介机构的服务范围覆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营销策划、房产评估、房地产交易等多个领域。作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市住建局不断探索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整治,努力提高存量房交易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中介市场监管。2018年5月30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六安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实行房源核验制度,加强房源信息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还印制了《六安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房屋租赁温馨提示》,要求所有中介机构门店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引导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
    (二)推行房屋网签备案。规范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制度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要求所有存量房交易必须进行网签备案,交易时对交易主体进行身份、房源信息核验,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开展存量房交易网签合同网上备案,中介机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填报,真正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有效提高办事效率,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放管服”的要求,着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总要求,我局简化办事流程,精减审批资料、缩短办理时限,实行告知承诺,对城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开通了网上受理通道,可在网上一次性提交备案申请,1个工作日即能办理完毕,极大缩短了中介机构备案时间。
    (四)严格交易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资金监管制度,按照《六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细则》,严格执行有关交易资金监管措施,落实相应监管制度,发挥托管作用,保证交易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确保交易程序的完善可控。压实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履行居间合同时,协助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前,告知买卖双方目前有关交易资金的监管制度、监管方式、监管途径,双方签署《告知承诺书》,保障交易双方对资金监管服务的知情权,预防中介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实行市场巡查联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增强监管合力,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六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市场监督、公安、金融、税务等部门开展督查,对房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严厉惩处“黑中介”,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对无证经营的经纪机构进行取缔,对未在规定期限进行中介结构备案的,报请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撤销其营业执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发挥行业信用自律作用。推动六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制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规则,向社会公开经纪机构的备案信息和经纪人员信息,实时公布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信息更新情况。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采取限制措施。
    (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全面提升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委托市房协开展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学习《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典型案例,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考评,经培训考评合格的由市房协发放从业人员上岗证,各经纪从业人员挂证上岗。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张贴《六安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房屋租赁温馨提示》的基础上,印制存量房交易相关知识,放置交易大厅窗口,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提供给广大市民阅知。通过在窗口设立咨询台、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温馨提示等方式宣传有关交易流程,提示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查询渠道。将已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在房地产交易窗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引导市民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水平较高的中介机构。
    (四)加强部门配合联动,实现监管全覆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进一步完善全市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公示抽查结果,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录入行政处罚和“黑名单”等房地产中介机构信息,与其他部门一起实施联合惩戒。
    感谢您对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全市住房城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局房地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3925019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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