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孙巧娣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政策,防治“白色污染”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六安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二、我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情况
近年来,六安市住建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部署,整体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资金投入,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实实在在”的总体要求,实现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群众环境意识明显增强的良好局面。2018-2020年以来,全市共建成垃圾中转站126座,配备压缩式垃圾转运车140辆、垃圾桶4.2万个,基本实现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共计处理约180万余吨,共计投入资金约为8.6亿元。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8年的75%逐步提高至目前97.6%。
三、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措施
(一)抓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我市印发了《六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与集中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农膜使用管理促进残膜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为残膜回收处理提供技术指导意见,明确了2020年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开展农、地膜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情况调查。摸清全市农膜总用量为:6300.85吨;回收量为:5394.6吨;回收率为:86%。开展农膜等废弃物回收试点,如金寨以乡镇建立废旧农膜收集中心,回收中心设在绿色农资店(全县有绿色农资店58家),金安区设立9个农膜回收站,舒城县设立5个农膜回收站,舒城把千人桥、桃溪2个镇作为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物回收试点乡镇。在试点镇确定环卫超市、回收网点回收农膜等,对农药瓶、农膜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田间安排垃圾桶收集农膜等废弃物。
(二)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正在制定政策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六安市城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霍邱、金寨、舒城、霍山建成区及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六安市区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2022年底,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三)严把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关口
2020年起,六安市所有企业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四)推广应用替代产品。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6·5”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宣传日为平台,在我市各大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下一步打算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加快制定政策,防治“白色污染”的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得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515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