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孙黎代表: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快兴建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建议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落实专门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办理答复,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建设情况
截至2020年5月,六安市已建成5家专业化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金安区1家、霍邱1家、舒城1家、金寨2家。累计总投机8189万元,累计占地面积107亩,设计处理规模5.08万吨。在建专业化畜禽粪污处理中心为霍邱县乾农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地址位于霍邱县长集镇,占地80亩,累计总投资1630万元,设计年处理畜禽粪污量5.8万吨,计划2021年投产。已签约待建专业化畜禽粪污处理中心1家,项目位于霍邱县邵岗乡的安徽农丰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地30亩,累计总投资2793万元,设计年处理畜禽粪污量5.94万吨,计划2021年投产。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截至2020年4月,六安市已建成一座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该中心建于六安市唯一国家生猪养殖大县—霍邱县曹庙镇,用于六安市霍邱县等4县区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全年处理病死畜禽约6000吨。通过高温高压化制法年满负荷可处理病死畜禽(生猪、牛、羊、禽)及其产品近1万吨。经估算该公司处理1吨病死畜禽成本约1420元(不含设备折旧费用),产出油脂、肉骨粉约0.3吨,产品主要售于市场用于有机肥及工业油脂生产原料,市场均价约2500元/吨。
六安市2016、2017年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标准为80元/头,其中中央补助50元/头、省财政15元/头、县区财政15元/头。2018年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标准为63元/头,其中中央补助40元/头、省财政8元/头、县区财政15元/头。2019年,目前中央补助资金已明确为28.66元/头,省财政测报为8.47元/头,市、县配套资金尚未正式明确、拨付。每年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均由各县区通过财政惠民支付系统或县区畜牧部门直接拨付至养殖场(户),同时补助经费发放均需通过县区、乡镇政府网站及贴墙公示。
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设备配套率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比上年末提高8.62%,圆满完成省、市实施方案预定的工作目标。我市被列入考核规模畜禽养殖场共1381家,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1353家,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比上年末提高2.82%;全市459家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四、部门联动,政策落实情况
市能源部门积极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的0.5817元/千瓦时电价。市税务部门积极落实《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文件要求,对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纳税人,按规定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市财政局、市农机局明文要求各地要切实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全市设施农用地实行公告报备,公开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政策,2019年前三季度全市累计备案设施农用地(包括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用地)项目287个。
市物价部门、供电部门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8)89号)文件要求,积极对接规模畜禽养殖场,全市1381家规模养殖场均已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用电政策。
五、执法监管、环评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2019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已自主完成网上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全市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1家——安徽司辰禽业科技有限公司司辰生态循环养殖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将畜牧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定为2019年重点工作指标,明确要求各县区限时完成、定期调度。已核发霍山县深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霍山农之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市生态环境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全市查处畜禽养殖业涉及的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案、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涉嫌违反“三同时”管理制度案共计16起。对安徽省丰源胜辉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六安市圣合捷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舒城县干汊河镇富源良种猪养殖家庭农场等畜禽养殖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感谢您对我市建设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注。
办得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64-5158910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