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彭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我市洗车行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10月,我局组织人员对城区洗车场(店)混接、乱排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总数在200家左右,大多数洗车场(店)能够规范经营,但仍有极少数场(店)存在占道经营、违规排水污染环境问题。因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发放一封信、宣传门前三包等方式,督促城区洗车场(店)业主自觉遵守《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六安市城管局城市管理标准》相关要求,统一要求洗车场(店)必须具备室内作业条件,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等公共场地进行作业,洗车场(店)设置过滤设施、泥沙沉淀池和油水分离系统,排放的污水经沉淀、去油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得将污水浸泡人行道、车行道或阻塞城市雨水管网(井),沉淀所产生的污泥,及时清掏并不得随意堆放。
二、强化日常监管。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落实日常巡查监督责任,对城区洗车场(店)实行网格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洗车场(店)日常管理纳入文明卫生城市创建考核,加强监管考评工作,奖优罚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三、开展综合执法。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大洗车场(店)违反市容环境、违规排水等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综合执法力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排放,拒不整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2019年以来,对洗车场(店)占道经营、违规排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4家,行政处罚4家。
四、制定整改措施。为调动洗车场(店)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的积极性,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将会同市自来水公司出台奖励政策,鼓励洗车场(店)使用再生水等。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市给排水管理处(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337991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