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任少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政策支持,高质量推进舒城包河合作共建园区”的建议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2013年舒城县筹备建设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舒城与合肥合作发展16个重点合作事项之一,并在2015年、2016年举行的合六党政领导年度会商会上专题提出,与合肥市协商加快推进。但后期工作推进缓慢,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园区未能享受南北合作共建园区政策,合作双方积极性均有所下降。二是2017年以来,省政府作出全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部署,全省范围停止批准新建园区以及新设园区机构,导致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机构不能设立。
一、关于组织机构。在开发区优化整合过程中,市政府积极向省政府汇报争取,省政府同意舒城县将杭埠经济开发区整体并入舒城经济开发区,实行“一区两园”管理体制,并同意保留了“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牌子。在整合工作中,省政府明确要求不得新设机构,不得变相扩大园区范围。目前,舒城经济开发区整合后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整合等正在推进,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以及总规环评还未完成。为此,对于组建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组织机构,下一步采取以下方式推进:一是督促舒城县政府尽快完成舒城经济开发区(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整合后续工作,实行“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理顺体制机制。二是与合肥市加强协调对接,本着先易后难原则,在产业配套、联合招商、干部挂职交流等领域建立合作机制,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力争取得一批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
二、关于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11月以《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纳入新一轮皖北振兴发展政策并合作共建市级产业园的请示》文件专题请示省委、省政府,包括将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纳入皖北南北合作共建园区政策范围。由于舒城县已经享受大别山革命老区、皖江示范区等优惠政策,比如:省财政对革命老区县每年补助2000万元,对六安示范区每年补助5000万元等,鉴于这些政策与皖北政策有叠加,省不同意重复享受。下一步,主要是立足现有渠道,争取加大政策倾斜。一是将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纳入《合六经济走廊发展规划》,予以重点推进。二是坚持不等不靠,充分发挥舒城区位、交通、人力资源等优势,与包河区等位对接,争取合肥市转移企业和在舒城布局的企业同时享受合肥、六安两市的产业政策。
你们提出的该项建议,深刻指出了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在管理体制和政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市里将在下一步的规划编制、项目谋划、资金补助等方面进行重点考虑,并持续加强与合肥市以及包河区协调对接,争取园区共建取得突破。最后,恳请你们继续对全市经济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发展科
联系电话:0564-3379728
2019年6月28日
附件: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办复意见征询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