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质监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答复的函和满意度签字表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工商质监局发布时间:2018-07-0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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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民主党六安市委:

  贵委在政协六安市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六安市老旧电梯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对工商质监工作特别是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关注。你们的关注和关心,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激励。随着六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全市电梯数量快速增加。截止当前,全市共有电梯13868台,在用12150台,使用单位1894家,电梯维保单位66家,其中本地维保单位共19家,电梯制造单位1家,获证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8家。随着时间推移,全市“老旧电梯”数量在逐年增加,伴随出现诸如贵委在建议中梳理的诸多问题。

  一、我市现有老旧电梯基本情况。经我局认真核查,全市现有8年以上在用电梯894台(其中住宅小区电梯457台、单一产权电梯437台);10年以上在用电梯共217台(其中住宅电梯67台,单一产权电梯150台)。15年及以上在用电梯52台,均为单一产权电梯,不属住宅电梯。

  二、运用信息手段加强电梯动态管理情况。我局现建有“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和“六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平台”,基本实现对设备的动态监管。为保障动态监管系统的有效性,我局于今年春节前组织监管、检测人员专门赴监管系统开发企业福州开发区创达电子有限公司进行考察,与公司技术人员就系统的升级改造进行洽谈,目前已完成对动态监管系统升级改造。我局将于6月底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动态监管系统进行培训,实现对梳理统计的老旧电梯的动态监管。同时,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三、制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制度进展情况。年初,我局组织特设科、特检中心、城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人员,专题进行了研究,并充分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组织起草《六安市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还在广泛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管理,保障全市住宅电梯安全、规范运行。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明确提出由省政府制定出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办法。考虑到《办法》的出台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方案的修改完善,适时组织召开市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提交会议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并召集业主代表和专家座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形成成熟的管理办法后提请市政府出台。

  《办法》明确了老旧电梯的认定条件、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的含义及工作流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办法和设立老旧电梯重大修理、改造、更新专项资金及筹集途径等内容。

  四、切实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一是明晰责任。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4〕38号),明确县(区)、乡政府、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和乘客的安全责任。我局出台了《关于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向电梯使用单位发放《电梯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电梯安全使用承诺书》,明确使用单位责任,完善管理机构、制度规定。二是加强培训。每年定期组织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学习电梯安全管理常识、电梯使用单位责任义务、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开展警示教育等。三是严格执法。加强对使用单位监管执法,对单位自查、县区巡查、各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导、坚决整改,对问题隐患突出的坚决惩处,今年以来,全市已处罚2起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收缴罚没款4万元。

  五、加强维保单位的监管。一是持续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一直以来,我局将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作为强化电梯维保质量监管的重要抓手,采用双随机方式,拟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项目,明晰工作要求,实行量化打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加强结果运用,结果抄送市、市住建委(物业公司主管部门)、市安办等有关单位,对得分较低的单位,立案查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2017年以来,先后开展了4次抽查,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今年已完成第一次监督抽查,并对外公布了抽查结果。二是实行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制度。为切实维护电梯使用单位、社会公众对电梯维保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维保单位落实责任、提升维保质量。我局制定了《关于推行电梯维保信息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工质函〔2018〕127号),由维保单位制作并在轿厢内张贴《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卡》,公示主要内容为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电梯所在地监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本次维保作业时间、维保作业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公示制度将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今后,凡在我市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的维保单位,在实施维保作业时均要公示维保信息。三是开展维保单位备案和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维保单位备案制度,严格备案条件,全市共备案66家维保单位,比2017年减少8家。部署开展了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整顿电梯维保市场,规范电梯维保工作,提高维保工作质量,保障电梯维保作业环节的安全。四是持续开展电梯排隐患降故障专项铸安。针对夏季高温天气电梯电气系统易发故障的特点,我局每年在7、8两个月,在全市开展电梯排隐患降故障“铸安”行动,由维保单位负责全面排查电梯隐患,使用单位负责治理电梯隐患,监管单位负责依法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治理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五是加强对维保单位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维保单位是否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进行维保,对没有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行为6起。

  六、加强文明乘梯的宣传力度。一是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利用“3.15”、“安全月”宣传咨询活动为载体,在市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市特检中心门户网站上,大力宣传电梯相关法规,普及电梯安全常识。二是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今年3月17日至18日、6月3日至4日,先后两次组织辖区电梯维保单位走进社区,集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重点突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以及电梯安全使用常识的普及。据统计,全市维保单位共参与活动62家次,进社区138个,有力地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安全乘梯意识。三是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活动。由各县区局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及电梯维保单位,组织开展电梯安全进课堂活动,通过集中授课、观看电梯安全宣传教育片、发放电梯安全乘坐科普知识宣传册等方式,向全市城区小学生宣传电梯安全乘坐科普常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安全乘坐电梯。为保障电梯安全进校园常态化,我局将联合教育部门,从城区中小学选拔一批教师组成“电梯安全知识志愿服务宣讲团”,接受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后在中小学开设电梯安全知识课堂。四是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走进市政务服务中心活动。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从市特检中心选派电梯安全技术专家走进市政务服务中心,举办电梯安全知识大讲堂,为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电梯安全常识培训,普及电梯安全乘用常识。五是开展电梯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利用市局微信公众号举办电梯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安徽微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承办。通过有奖竞赛活动引导居民安全文明乘梯,营造全社会关注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六是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联合市电视台开展对不文明乘梯行为曝光,今年5月份,《直播六安》栏目对星汇苑小区恶意损坏电梯按钮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七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电梯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回应。截止当前共收到“百姓畅言”、“行风热线”、12365、市安办转办及六安论坛等方式受理处理电梯投诉24件,均做到了及时有效办理。

  七、加强部门协同。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涉及的部门多,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电梯特别是老旧电梯安全监管。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借助市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强与住建、财政等部门沟通,配合财政部门建立“老旧电梯”政府救济机制,落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补助资金。配合住建部门制定出台《六安市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切实简化提取使用程序,充分保障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并在日常安全监管中,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公司通报住建部门。同时,加强更新改造后电梯监管工作,督促小区业主选择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依法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积极配合住建部门针对无业主委员会、无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逐步建立完善业主委员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巩固更新改造工作成果。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 系 人:工商质监局 徐广

  联系电话:0564-3341013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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