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号代表重点建议答复的函
六建办函〔2018〕297号
孙黎、王北杰代表:
你们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房屋征迁安置工作的议案》(第56号建议)、《关于完善城市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机制的建议》(第64号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以“市区联动、重心下移、简化程序、高效运行”为目标,着力构建与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征迁工作属地管理机制,科学界定市、区两级在征迁工作中的职责,适当下放市直相关部门在征迁工作中的有关职能,实行征迁工作责任和费用包干制,充分调动“四区”在征迁工作中的积极性,全力保障城市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每年年初,市住房城乡建委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市本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对于一些需要征迁的项目,结合已明确的安置房建设等情况,编排建设项目年度征迁安置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安排,向属地政府下达征迁、安置任务书,原则上计划外的项目不安排资金、不随意下达任务,确保征迁任务下达的科学性、有效性。
在安置房建设方面,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六政〔2012〕58号文)关于征迁和安置房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安置房建设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立项,并按最高限价包干委托区政府(管委)代建,最高限阶与中标价的差额,由区政府(管委)自行支配,用以解决安置房建设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过渡期延长、工程量增减等问题,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区政府(管委)作为安置小区建设单位,负责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及安置小区管理工作,对市级已建和在建的安置房按属地逐步移交区政府(管委),由区政府(管委)按有关规定,完善措施,规范管理。原先属于市城投公司负责建设的(已建成或正在建)安置小区,经验收合格的要与属地政府办理移交手续。
二、超期过渡原因分析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对安置房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从梳理的情况来看,截止2017年底,需支付超期过渡费6.87亿元(金安区4.6亿元、裕安区2.27亿元),超期时间最长达5年左右。造成超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部分安置房建设项目进度滞后。由于前期建设的安置房均由两区政府、市城投公司负责组织招标、管理、拨付款等,少数企业低价中标,资金、技术实力不强,组织施工困难,导致安置房延期交付。如裕安区政府负责建设的15个安置小区,有6个未能按时交付,其中最大的金马小区及扩建项目,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合同约定交付时间2011年10月,实际交付时间2016年8月,由此造成的超期费用达1.3亿元。金安区政府负责建设的12个安置小区,有9个未能按时交付,寿春华府小区22万平方米,合同约定交付时间2016年11月,至今未交付,截止2月底超期过渡费5280万元。
(二)部分安置点征迁难度大。征迁项目扫尾时间长,勘探无法进场,导致地下部分设计无基础资料,后期工作无法开展,项目只能推迟或分期建设。如金安区友谊东西苑、东望佳园,裕安区梅园小区、凤凰东苑,市城投公司文华小区等项目与节点计划安排平均滞后18个月。
(三)征迁与安置未能统筹。在市级层面,征迁和安置工作分属不同的部门,进行前期的征迁时,没有把安置点周边多个拆迁项目的拆迁总面积与安置房的建筑总面积进行统筹衔接,造成拆迁面积大于安置房建筑面积,剩余拆迁面积待选择新小区安置或无安置点,造成超期。
(四)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安置房建设从立项到规划审批到施工到竣工涉及管理部门很多,有些部门协调较难,如供电、供水、燃气等,这些相关单位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安置小区交付进度。安置小区的供电是由政府按小区建筑面积110元/㎡包干,由市供电或农电公司进行施工。各安置房建设单位反映供电施工进度缓慢,有的工地几天都没有工人施工,两区和市城投公司协调供电部门难度大,直接导致安置小区延迟交付,如南屏苑三期、平安东苑C区、健康苑严重影响交付,大雁河改造E地块安置小区因供电施工缓慢等原因导致工期滞后约18个月。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能有效解决以上问题,故今年计划安排的10个安置房项目,除关塘小区因土地分割原因不能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外,其余9个全部采用这种方式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六安中心城区征迁包干工作机制。完善征迁工作机制,对《六安市城区征迁等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六政办〔2014〕21号)进行补充、优化,制定了《六安中心城区征迁包干工作的实施办法》,已于4月17日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此实施办法主要是改变原来市政府与区政府征迁补偿安置费用包干不彻底的问题,市政府与区政府“包时间、包面积、包责任、包总费用”。实施办法明确征迁补偿安置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的计算方式,彻底包干后由区政府自主进行统筹安排,真正实现“责、权、利”对等。充分调动了区政府(管委)的工作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有效防止征迁实施过程中一些“放水”现象,有助于促进公平、公正征迁。
(二)成立城区征迁安置工作领导组。为加强中心城区征迁安置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2018年3月15日,成立中心城区征迁安置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市长任征迁安置工作领导组组长,亲自统筹研究、协调和解决征迁安置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有力加强了征迁安置工作的统筹性。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日常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征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推动征迁安置工作。截至目前,市征迁安置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分别召开一次调度会,共协商解决25个问题。
(三)继续采取“限房价、竞地价”安置房建设模式。2015年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直相关部门针对安置房建设中的存在问题,积极探索安置房建设新模式,先后试点采取“总承包”和“限房价、竞地价”的新模式进行建设,实践证明,“限房价、竞地价”模式确实大大推动了安置房建设。为此,2016年市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六安市“限房价、竞地价”安置房建设操作流程(六指办发〔2016〕2号),并明确对新建的安置房项目全部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模式进行建设。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的安置房建设新模式,不仅可以有效缓解了过去安置房建设进度慢、挂靠多、办证难、后遗症多等问题,大大缩短了安置周期,节约了安置成本,提高了安置效率。
感谢你们对我市征迁安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3925927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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