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四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13号提案分办答复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发布时间:2017-07-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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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红委员:

  您在市四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洗车行业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洗车行业管理工作的关注。您在提案中针对我市目前洗车行业发展不规范的现状,提出了规范管理的若干建议,意见很有针对性,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洗车行业的现状

  一是增长速度快。截至目前,在市区办理注册登记的洗车经营户155家,2014年仅有53家,三年内增长了近3倍。

  二是分布广泛。这些洗车点分布在城区大小街道,大部分集中在小区门口和城市主干路两边。三是经营范围杂。洗车经营户以个体工商户为主,占总数的94.8%,经营范围大多数是汽车维修、装潢、配件销售和美容服务,洗车属于兼营业务。四是存在问题多。随着我市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2017年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预计2020年全市可有120万辆机动车,因此造成下游的洗车行业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占道经营影响交通,排水系统不完善污染环境,缺乏回收再利用途径,水资源浪费严重,节假日期间收费不规范,对小规模的洗车门店也存在无照经营现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二、我市洗车行业管理情况

  首先,在登记注册方面。自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后,国务院实行“先照后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仅保留34项前置审批事项,因此工商登记部门对从事洗车服务的行业不再设置前置许可事项,凡是符合登记条件的准予发放营业执照,洗车作为一个服务业态,目前主要依附停车场、汽车修理维护店等并作为其中附属功能,很少作为单独服务事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要求在经营范围中表述为“洗车服务”、“车身清洁维护”或“汽车美容”等内容。

  其次,在部门间监管方面。由于洗车业是新兴行业,一直没有具体的主管部门,没有行业标准规范,所以多年来一直根据各部门的行政权限各自进行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无照查处、供水部门负责供水和收费、城管部门管理市容卫生、环保部门负责监管影响环境问题,也正因如此造成了一系列管理问题。

  三、加强我市汽车行业监管的具体措施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工商质监局将对洗车业开展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此项工作也是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城区主干道,现存从事洗车、汽车美容行业的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清理,逐户核查、统一规范、依法监管。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下发专项整治方案,并采取市局、区局、市场所三级联动的运行机制,加大清理力度。市局将组织由企业科牵头,专门抽调5名干部组成督察组,深入一线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督查。

  二是严格整治标准。按照把好增量质量、规范现量的要求,向无照经营行为亮红灯。对新申请从事汽车美容、洗车经营的,严格审查经营用房是否符合《六安市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无照经营行为一律予以查处,如存在超范围经营的,先责令停止营业,将检查情况抄告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待重新核定经营范围后方可营业。同时,检查经营者门店宣传招牌等宣传材料内容,查看是否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或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等,防范欺诈服务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对经营业主进行宣传教育,依法经营,做到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专项整治和平时检查等工作中的处罚情况,通过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和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多部门综合监管。建议市政府尽快研究制定《洗车行业管理办法》,明确洗车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和完善洗车行业监管联动执法机制,确保洗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严禁占道店外经营,建议城管部门对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洗车的坚决予以取缔;建议水务行政部门应该制定洗车行业用水规定,规定要体现建设节水型城市的要求;建议物价主管部门严厉打击恶意串通涨价行为,对乱收费、任意抬高收费标准、恶意串通涨价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并衷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 系 人:市工商质监局  江涛

  联系电话:3336790   

 2017年6月27日     

政协提案113号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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