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回复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答复的函
肖亮等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古祠堂古民居维修及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古建筑是指具有历史意义的建国之前的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民国时期的建筑,蕴含着丰富的文化特质。古祠堂古民居都属于古建筑范畴,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内涵和特征,也留给后人许多珍贵的历史、文化信息,直接反应了中华民族的血缘伦理、宗族观念、祖先崇拜、神灵崇拜、伦理道德、典章制度、堪舆风水、建筑艺术等方面的内涵和特质,以及历代人们的社会生活、审美情趣等方面的许多特点和个性。
由于六安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很多古镇以及一些城市街区曾保留着一些古建筑。然而,在城镇化过程中,由于认识、经济等原因,没有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以及保护古代建筑和街区,致使很多古建筑和街巷消失,没有得到传承和延续,这是不争的事实。
近年来,为保护这些珍贵的古祠堂古民居等资源,文物部门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一是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初步掌握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包括古祠堂古民居等古建筑。据“三普”统计,全市现存古建筑279处,其中,祠堂68处,古民居113处。
二是申报、公布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分步、分类、分重点实施维修保护工程。近年来,国保和省保单位基本得到维修,市县保单位部分得到维修,文物点基本未维修。一方面是因为政府财力有限,近年来主要将资金投入到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部分革命文物的维修上;另一方面是受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所有权性质不同所制约,过去在经费投入上我市主要倾斜于国家所有的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因此,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这些私人所有的文物在维修上存在一些困难,特别是一些古祠堂、古民居达不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准、位置偏远且无人居住、所有者利益诉求又较大,在政府经费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实施维修工程比较困难。
三是对古民居集中成片、价值高的古村落开展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申报保护工作。目前,已成功申报6处国家级传统村落、24处省级传统村落。其中,每个国家级传统村落首批安排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传统村落规划编制等工作,由住建部门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实施了独山革命旧址群(含两处祠堂)消防工程,金寨、霍邱2016年均已成功申报国家级经费用于革命旧址、古建筑消防安全工程。
四是逐步推进具备条件的文保单位实施免费对外开放。象霍邱县李家圩、金寨县部分古民居、裕安区独山镇老街、舒城晓天老街等已实行对外开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第八批省保单位和市县级文保单位评审申报工作安排,继续做好分级、分类、分重点保护工作,继续申报各级文保项目包括消防、防雷、安全等项目,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并将探索对古祠堂古民居的开发保护和合理开放使用。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六安市文广新局、六安市文物局
联系电话:3213897
六安市文广新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