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六安市卫生防疫站(县级市),1999年撤地设市后,成立裕安区卫生防疫站,根据2005年裕安区编办8号文,正式成立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当时核定编制为68人,领导职数一正两副(含裕安区卫生监督所部分编制)。
随后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逐年加重,历经多次扩编,根据裕安区编办裕编〔2022〕32号文件规定,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公益性全额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15人,由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疾控、防疫等工作。领导职数扩编后为一正三副。
一、基本情况
中心现位于响洪甸路258号卫生大楼1至3楼,总面积33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用房1250平方,其余为办公及冷库、仓储用房。
主要承担全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人员结构
截至2023年10月,裕安区疾控中心现有在编人员52名,其中区卫健委借调3人,乡村振兴下派1人。具体情况如下:
1.学历方面:研究生3人、本科34人、大专12人、中专及以下3人。
2.职称方面:共有专业技术人员45人(包括卫生专技40人和其他专技5人),其中副高级技术职称3人、中级技术职称23人、初级技术职称19人;此外有管理人员3人、工勤人员4人。
三、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行政后勤等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物资管理,协助物资采购;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调度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库房疫苗进出库、登记、验收及储存发放管理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报送财务分析报告、会计信息、财务报表;核对、清理往来款项等工作;负责稽核收、支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等工作。
(三)卫生监测科
负责消毒质量、病媒生物、环境及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风险及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监测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承担辖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及相关危害因素检测检验工作;负责辖区职业病的报告、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工作和调查分析工作。
(四)传染病防治科
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制定辖区艾滋病、性病及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督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辖区艾滋病、性病及结核病防控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治知识宣传;地方病防治(碘缺乏病、疟疾、麻风病)、肠道传染病防治等工作。
(五)免疫规划科
负责全区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辖区预防接种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预防接种知识宣传等工作;负责疫苗针对传染病和疫情处置监测,上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信息;负责中心疫苗与冷链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疫苗与冷链管理工作。
(六)检验科
负责重大传染病监测(包括霍乱、结核病、艾滋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如洪涝灾害),地方病检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生活饮用水检测,医疗机构消毒质量检测,食品及其他健康危害因素检测,农村环境卫生检测、职业卫生检测,新发传染病采样及检测工作(如H7N9、H1N1禽流感等)。
(七)健康教育科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积极参与爱国卫生、防病治病、计划免疫等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卫生宣传活动,组织和实施各种卫生日宣传活动;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及实施,加强健康教育的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慢性病防治科
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类项目、慢性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与分析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参与项目工作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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