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 作者:蔡震 发布时间:2015-01-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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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2014年6月30日,我办下发《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84号),并印发了《2014年下半年重点领域新闻发布计划》,确定由市财政、住建、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安监、物价、国土、卫生、教育、人社、商务、编制等12部门围绕民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事项举办25场新闻发布会,全面宣传了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食品安全、涉企收费、教育招生、就业形势、医疗改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物流商务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做法、财政投入、实际效果等,主动发声,社会反响很好,正面引导了舆论,增进了社会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度,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为此,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做好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确定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的主题。根据“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的要求,编制、财政、住建、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安监、国土、卫生、教育、人社、商务、物价等单位,需按季度提出发布计划,遇特殊情况全年不得少于2次。发展改革、重点工程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监管、工业经济、农业、水利、交通、文化、民政、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旅游等单位,年度可举办1-2次,重点围绕改革发展措施、重点工作成果、重点管理事项专项行动等方面,进行新闻发布。其他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职责与工作需要,确定相关发布主题自行组织发布,确需纳入市政府发布计划的,请一并申报。
  二、请各部门于2015年1月20日前,填好《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OA系统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政务公开办(电话:3378973)、市政府新闻办(电话:3951187)、市电子政务办(电话:3374099)。由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电子政务办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三、关于临时发布事项。对需临时发布的,可暂不列入年度计划,仍然按照市政府《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2015年1月14日

附件

 

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

序号

发布主题

拟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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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联络员: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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