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问题
来电时间:2023-03-07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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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咨询
金安区孙岗镇个体经营户来电反映:自家商铺需要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咨询符合办理的条件?需要携带的材料与办理地点?请回复。
回复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回复时间:2023-03-09 10:54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零售经营网点的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合理设置,且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须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烟花爆竹是危险品,属于特许经营类产品,为遵循“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我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办(换)证每两年统一办理,下次集中办理时间为2024年4月上旬。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合同复印件;4.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5.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6.金安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零售)承诺书。烟花爆竹办理由各乡镇、园区统一受理审核,各乡镇、园区根据当地实际,充分考虑人口分布、消费水平、乡风民俗及烟花爆竹销售总量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本辖区零售销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