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申请廉租房的问题

来电时间:2021-09-05 18:38 | 问题类型: 咨询
叶集区史河街道居民来电反映:自己是低保户,患有心脏病,一直居住在岳母的万花园廉租房内,自己已经向叶集区住建局申请3年的廉租房,一直没有申请成功,现咨询是何原因,请回复。
回复 回复单位:叶集区政府 回复时间:2021-09-10 11:34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该户多年来在岳母所承租的廉租房居住,在此期间要求将岳母承租廉租房变更为本人名下,不符合保障房管理规定,未获批准,区住保中心至今未接到你户申请承租保障房的相关材料。注:申请办理流程:本人提交申请至社区,社区、街道初审后,报民政部门通过家庭救助系统核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后,由区住建局会同不动产等相关部门核查,复审,终审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轮后顺序办理入住手续。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区住建局联系,电话:0564-277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