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的问题
来电时间:2025-05-01 08:33
|
问题类型: 咨询
裕安区吾悦华府小区业主来电咨询:房屋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请回复。
回复
回复单位: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2025-05-07 17:5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09〕22号文)规定:“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比例交存:(一)未配备电梯的,按照0.8%的比例交存;(二)配备电梯的,按照1.6%的比例交存”。我中心在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厅(建设大厦一楼)、金安区、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有维修资金归集窗口,3个地点均可办理维修资金交存业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维修资金交存的相关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64-362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