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时间:2018-10-23 16:39
字号:

六政办〔201850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825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梯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美好生活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保障,确保我市电梯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明确任务分工。按照《通知》任务分工要求,市有关单位为相关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详见附件),各县区政府(管委)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量化细化任务,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对口衔接,跟踪了解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情况,推动我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建立健全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加强本地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指导住建、市场监管、经信、教育、商务、交通、卫生、旅游等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合力推进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3日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电梯装置时,应严格执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等标准规范要求。

市住建委牵头,市工商质监局等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2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和制造单位提供的施工工艺施工,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现象。

市住建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3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一梯一档”的要求,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24小时有效应答。电梯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原使用单位和现使用单位应对电梯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完善交接手续。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长期坚持

4

积极推广“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理念,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探索专业化、规模化的电梯使用管理方式。推动维护保养模式转变,依法推进按需维保,推广“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

市工商质监局、市住建委分工负责

2020年前

5

加强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全面提升维保质量。加强对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长期坚持

6

建立电梯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管理制度,对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建立隐患清单,对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逐一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交办单位、协调督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对隐患整改完毕,经核查或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并实施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推进电梯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六项机制建设。

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

长期坚持

7

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扎实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

2020年前

8

以降低电梯故障率为目标,依托“互联网+质监”工作平台,加快建设电梯预警预测和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以故障率、使用寿命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分工负责

2020年前

9

研究出台政策,促进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市住建委牵头,市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020年前

10

创新保险机制,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

市工商质监局、市金融办、六安银监分局等分工负责

2020年前

11

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地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

2020年前

12

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电梯故障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发布电梯安全风险预警。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2020年前

13

推进电梯轿厢内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为及时报警、及时救援提供可靠的通信保障。

市经信委牵头,市住建委、市工商质监局分工负责

2020年前

14

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长期坚持

15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

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16

落实电梯生产企业责任,督促其对电梯制造、安装质量负责,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长期坚持

17

落实房屋建设有关单位责任,督促其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置和土建质量负责,保证电梯选型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市住建委牵头,市工商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18

落实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责任,督促其对电梯使用与管理负责,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住建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19

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督促其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应急救援。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长期坚持

20

加强企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推动电梯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鼓励开展以团体标准为基础的自愿性符合性评价。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2020年前

21

建立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实行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失信“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

市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分工负责

2020年前

22

将电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的结果运用到电梯招投标、分类监管、金融支持等方面,营造诚信、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予以联合惩戒。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金融办、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市公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前

23

加强本地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分析电梯质量安全形势,研究提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

2020年前

24

落实电梯安全监管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实现依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市编办牵头,市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020年前

25

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为安全监管、检验岗位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提供保障。

市政府、各县区政府(管委)分级负责

长期坚持

26

加强中小学电梯安全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

市教育局、市工商质监局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27

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工商质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