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发布时间:2022-09-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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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当前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秘〔202212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解决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源头治理,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一)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以城市扬尘、散煤、机动车、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散乱污企业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闭环推进整改销号。充分发挥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作用,健全快速发现、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治气水平。

(二)深入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包保行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治理工程,扎实做好涉气产业集群综合整治、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等重点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完善污染天气应对预案体系,实施差别化封土行动和重污染应急管控,加大秸秆禁烧力度,高质量完成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任务。

    (三)加强重点涉气企业排放监管。严格落实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人为干扰和监测数据造假。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涉气问题指导帮扶和排查治理,推进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督促涉气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发生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二、坚持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一)稳定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重点断面精细化管控,深入实施国控断面一断一策做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坚持上下游、左右岸、点与面协同治理,实施截污控污工程,削减入河(湖)污染物总量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水资源调度,保证河湖生态流量。强化入河排污口水质查、测、溯、治,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超标排污、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紧盯城东湖、城西湖等重点水体,加大治理投入,加快实施水体达标方案,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湖体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确保水质尽快达标。

(二)强化农村污染治理。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养殖节水减排。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3%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运行、管护,大力实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及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完善农村污水管网体系,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

(三)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快自然资源审计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监测、评估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推进饮用水水源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实现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完善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强化抗旱补水,确保水源水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如期高质量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中央和省交办问题为重点,紧盯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涉巢区域综合治理百家堰黑臭水体整治看花楼林场植被恢复和毁林刑事案件侦办、三线三边矿山生态修复、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出水水质提标改造、舒城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等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1+1+N年度整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高整改质量,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及时组织整改完成问题验收销号。按照《六安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办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预验收或验收销号。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重点措施应当全部落实到位涉及环境违法问题的,应当依规依法查处到位整改效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稳定达到整改目标同一企业或者同一点位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同一园区类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应当举一反三,落实整治措施,有序推进整改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五项标准严格把关不达标的一律不予销号。

(三)持续排查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突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农村面源污染、非法采砂采矿、自然保护地违建、黑臭水体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项清单,按照中央、省交办问题整改验收标准和程序,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体系。压实常态化排查整治责任,鼓励引导主动排查主动上报和高质量整改,对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凡被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通报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四、坚持严格管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一)严格三线一单制度约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重要依据。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综合应用三线一单成果,从空间布局约束、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方面,合理分析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定期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不断提高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责任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监管职责,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违法查处、治理修复等监管措施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管责任,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监测体系建设,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执行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污染源管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监管责任,强化一线监管力量,实现监管重心下移。鼓励基层社区、村组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村(社)规民约,形成自发实施、共同监督的基层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三)加大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加大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力度,对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以及恶意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并及时公开查处情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件震慑作用,努力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支持检察机关及社会组织对损害环境的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让损害环境者得到应有惩处。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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