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2024-02-0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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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4部门预算

 

 

 

 

 

 

 

 

2024年2月

 

   录

 

第一部分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预算

1.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收支总表

2.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收入总表

3.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支出总表

4.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基本支出总表

10.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

11.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政府采购支出表

12.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职务犯罪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批捕、起诉权,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案件,有权提起抗诉;接受当事人的控告申诉,及时审查,并将材料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权利,保障公共利益得到保护;对于监狱、看守所的各项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维护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

二、部门预算构成

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312月,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84人,其中在职46人、离休 1 人、退休 38 人。

 

三、2024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始终把服务大局放在心头。紧扣全县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履职着力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大惩治网络犯罪和新型非法集资、洗钱犯罪力度,扎实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继续深化“府检联动”机制,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完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履职反腐败斗争,服务保障清廉舒城建设。

(二)始终把司法为民落在行动。以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用足用准司法救助,努力让群众司法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高。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做优“同心童享”未检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持续开展检察官定点联系乡镇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

(三)始终把法律监督抓在手里。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探索轻罪治理的“舒城实践”。民事检察突出有效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行政检察突出有力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公益诉讼检察突出质量优先、精准规范,在办好法定领域案件基础上,依法拓展办案新领域。

(四)始终把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纵深推进主题教育,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个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政治底色打造得更加鲜明。以省检察院领导同志联系为契机,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大力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抓实“全要素考核”。发挥好院史馆、王敏先进事迹陈列室作用,传承英模精神,赓续红色基因,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第二部分  2024部门预算表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收支总表(附件表1

2.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收入总表(附件表2

3.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支出总表(附件表3

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2024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收支总预算1563.98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关于2024收入总表的说明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收入预算1563.98万元,收入全部是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预算增加443.23万元,增长39.55%,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4年度我院施行财物市级财政统管,将自聘人员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编制,保障水平增加;二是在职在编人员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预算增加。

、关于2024支出总表的说明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支出预算1563.98万元,2023预算增加443.23万元,增长39.55%,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4年度我院施行财物市级财政统管,将自聘人员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支出增加;二是在职在编人员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预算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90.37万元,占63.32%,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构日常运转、完成综合保障类工作等;项目支出573.61万元,占36.68%,主要用于保障聘用制书记员、自聘用人工资福利支出及办案业务支出。

    、关于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63.9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384.05万元,占8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9万元,占7.20%住房保障支出67.34万元,占4.30%

、关于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3.98万元2023预算拨款增加443.23万元,增长39.5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我院施行财物市级财政统管,将自聘人员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支出增加;二是在职在编人员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预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384.05万元,占8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9万元,占7.20%住房保障支出67.34万元4.3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预算1027.85万元,2023预算增加242.22万元,增长30.83%,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4年度将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在职在编人员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预算356.2万元,2023预算增加352.7万元,增长10000.77%,增长原因主要:2024年度市本级安排办案业务经费,编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75.06万元,2023预减少17.21万元,下降18.65%,下降原因主要2023年度退休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37.53万元,2023预减少3.15万元,下降7.74%,下降原因主要2023年度退休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预算67.34万元,2023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2.69%,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度退休人员增加

、关于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3.18万元,公用经费127.2万元。

(一)人员经费86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关于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573.6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405.61万元,增长241.43%,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4年度我院施行财物市级财政统管,将自聘人员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项目编制,预算支出增加;二是在职在编人员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57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57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3.5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3.5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县本级未安排物业管理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6万元,2023年相比较2023预算减少4.9万元,下降2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6万元,2023预算减少3.9万元,下降41.0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总体水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万元,与2023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7.69%,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与2023相比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确保车辆运行维护费只减不增,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公务用车的燃油、保险、维修、过路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相比持平,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聘用人员及司法警察工资福利性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

1.我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共计15人,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要求,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标准按照不低于舒城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将聘用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部分进行核算,纳入2024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2.我院现有聘用人员7人,其中6人为车辆驾驶员,1人为工勤人员,现按照2023年度标对将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配套部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进行核算,纳入2024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3.我院现有司法警察4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司法警察按照每人每月发放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纳入2024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4.驻村帮扶人员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安徽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安徽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选派干部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第八批选派工作的通知》《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

202411日至20241231

(5)项目内容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自聘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以及驻村帮扶人员工作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度安排本级预算支出215.61万元。

(7)绩效目标

1.完善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制度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各项工资福利性收入经费来源;

2.保障自聘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支出经费来源;

3.保障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支出经费来源;

4.保障驻村帮扶人员工作经费

2.办案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检察监督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办案业务经费,如差旅费、印刷费、邮寄费、设备维修维护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各项支出

“两房”日常运转维护费,专业技术用房墙面墙皮大面积脱落,存在安全隐患,拟对墙面实施修缮改造;

拟对现存诉讼及文书档案实施数字化改造。

(2)立项依据

   ①财政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1]408号)

②《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3)实施主体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

202411日至20241231

(5)项目内容

检察监督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办案业务经费,如差旅费、印刷费、邮寄费、设备维修维护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各项支出

“两房”日常运转维护费,专业技术用房墙面墙皮大面积脱落,存在安全隐患,拟对墙面实施修缮改造;

拟对现存诉讼及文书档案实施数字化改造。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度本级预算安排办案经费项目支出358万元。

7)绩效目标。

切实保障检察监督、履职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业务租赁费、协助办案费、司法救助资金、培训费等各项检察业务支出,依法打击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稳步发展。

)机关运行经费。

202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本级1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2万元,2023减少3.71万元,下降2.83%,下降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政府采购情况。

202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1918.98万元,较上年增加31.4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33.49万元、通用设备636.64万元、专用设备58.50万元、其他资产90.35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4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4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报表14张)

表1: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收支总表.pdf
表2:舒城县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总表.pdf
表3: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总表.pdf
表4: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表5: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表6: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pdf
表7: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表8: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表9: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基本支出总表.pdf
表10: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总表.pdf
表11: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12: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pdf
表13: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表14:舒城检察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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