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西县官亭镇水厂取水泵站改造工程的批复
官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对肥西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官亭取水泵站建设实施方案审查的请示》(官政〔2023〕223号)文悉。经现场勘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是肥西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泵站由泵船和泵房组成,泵船采用8mm厚CCSA船用钢板焊接而成,结构尺寸为15.52m×7.3m×1.3m(长×宽×高),泵房采用夹芯彩钢板焊接而成,结构尺寸为11.32m×4.485m×4.5m(长×宽×高)。浮船通过栈桥及钢丝绳和岸边镇墩连接,并通过四根海锚锚固于渠底。主镇墩(固定栈桥近岸端)尺寸为4.0m×2.0m×3.23m(长×宽×高),副镇墩(2处,固定钢丝绳近岸端)尺寸为2.2m×2.0m×3.0m(长×宽×高),栈桥和钢丝绳之间夹角不小于36°,两根海锚锚固于渠底。采用3台DFSS200-13/2/30型离心泵(两用一备),水泵性能参数:Q=230m³/h,H=32m,单台电机功率30Kw。设计供水能力为8000m³/d。
二、原则同意官亭镇在淠河总干渠右岸K81+970处水厂取水口的改建方案。
三、施工如对堤防、渠道岸坡及保护区的植被造成损坏,你镇应负责及时按原标准恢复。进水口对渠底产生的冲刷影响应采取防护措施。工程施工要做好水土保持、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四、改建的泵站具备运行条件后,由你镇负责对原泵站予以拆除。
五、泵站取水应安装计量设备,并按计量向官亭管理分局交纳水费。年度取水量不得超过取水许可核定量。
六、工程完工后,涉河建设相关内容应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应报我局备案存档。
此复。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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