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总局2023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淠史杭总局发布时间:2024-03-2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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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总局2023年度总局综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内容

(一)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二)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三)局直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考核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省淠史杭总局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办法》《省淠史杭总局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办法》《省淠史杭总局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

二、考核时间安排

以上3项考核工作于即日起启动,原则上于4月10日之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1.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报告,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2.被考核单位逐项对照2023年度发展和党建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认真填写发展、党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3.认真准备考核相关材料资料。各单位准备的材料包括: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报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表、民主评议表等表格,以及相关备查的资料档案等。

(二)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1.机关部门和机关部门负责人采取民主测评方式。

2.机关各部门负责组织一般工作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在部门负责人主持下,经年度述职及测评后推荐优秀候选人,优秀候选人名单于3月22日之前反馈至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陈晨。

(三)局直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由局直各单位分级负责并按时报送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审核报批

局直各单位报送材料内容包括:年度考核工作报告,《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中,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和非试用期不定档次,需同时报送个人表现材料。

五、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并由各单位、各处室具体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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