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淠史杭总局优秀基层所(段)长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淠史杭总局发布时间:2024-01-26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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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工管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激励基层一线管理人员,完善基层先进典型培树机制,引导担当作为的积极导向,经研究,决定在全局组织开展一次优秀基层所(段)长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总局系统基层工管单位担任管理分局(所)、管理段(点)负责人,电站一线运行检修负责人(值长),任现职级3年及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决策部署和局党委工作部署。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作风过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扎根基层,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品德高尚。

(三)业务优秀。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勤于学习、钻研业务,担当尽责、积极作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实绩突出。具有实干和创新精神,积极投身灌区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发展各项事业,带领职工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在总局系统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在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的基础上择优产生表彰人选,原则上按总局基层所(段)长总人数的10%左右比例进行表彰。各单位在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可按本单位符合评选范围总人数的10%~15%比例向总局党委推荐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局直工管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优秀基层所(段)长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严格工作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填写《“全局优秀基层所(段)长”候选人登记表》一式2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1份 (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要真实、生动、简练,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于2024年2月7日之前报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姚燕,电话:0564-3993037。

(二)确定表彰人选。总局党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议,择优确定拟表彰人选。

(三)公示。对拟表彰的“总局优秀基层所(段)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评选出的“全局优秀基层所(段)长”,由总局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在总局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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