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灌溉准备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淠史杭总局发布时间:2024-01-1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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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区各县(区)水利(务)局,滁河分局,局直工管单位:

为全面做好今年灌区灌溉供水工作,保障灌区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用水安全,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现就做好2024年灌溉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灌区蓄水保水。灌区各地要做好境内中小型水库和塘坝蓄水管理,加强蓄水监测并按时上报总局。积极采取拦、蓄、引等措施增加中小型水库和塘坝有效蓄水。总局将综合利用渠首以上来水,适时安排向有关县区充塘充库,引水困难的尾部灌区要加强与总局对接,提前谋划储备春灌水源。

二、精细编制引用水计划。灌区各地要摸清境内供需水状况、种植结构安排等,掌握用水需求,做好供需水分析。统筹考虑蓄引提水源,按渠系分单元编制灌区引用水计划。总局工管单位要加强直管灌区用水计划编制,结合实际编制农业灌溉放水涵口、非农取水口等用水计划。

三、严格灌区用水管理。灌区各地要加强灌溉用水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供水统一调度,规范供用水程序,做到计划用水、科学

引水、合理配水。按照“水量包干、流量包段”,加强用水过程管控,做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约用水。加强分干渠以上直放口用水计量,及时统计和填报内部蓄水利用量和提外水量,做到应计尽计、数据准确。总局工管单位要加强直管灌区用水管理,落实农业、工业、生态等用水量分类统计,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用水报表。

四、加强数字灌区业务系统应用。目前淠史杭数字灌区综合业务平台已上线应用,灌区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系统填报工作,按要求对中小型水库及塘坝蓄水、外水补给站提水、种植结构及栽插面积等进行系统填报。总局工管单位要做好各涵闸水情、雨情、工情等系统填报,加强人工校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置。

五、强化供水保障措施。灌区各地要对境内输配水工程设施、泄洪通道、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供水安全的问题要于灌前处置到位,在建工程要于3月底前满足灌溉供水要求,确保顺利开灌。跨汛期施工的工程要编制度汛方案,确保不影响供水和度汛安全。对外水补给站提水设施等做好运行维护,确保能够及时开机提外水。总局工管单位要加强与属地政府对接,做好灌溉供水服务,汛前要落实直管工程属地政府各级防汛责任人,及时跟进戚家桥、新民坝、徐小圩、高稻场、灌口集等泄水闸下游泄洪通道治理情况。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请灌区各县(区)于3月10日前报送附件1、2、3、4、5统计表,其中附件3~5统计表需要相关单位进行更新与复核。

(二)请总局工管单位于3月10日前报送附件1、2,4月20日前报送附件6,以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总局备案。

联 系 人:朱红、付稳东

联系电话:0564-3993082、3993083

传    真:0564-3322575

邮    箱: pshggddc@163.com

附件:1.2024年淠史杭灌区种植结构和引水计划表

2.2024年淠史杭灌区涉渠在建工程统计表

3.2024年淠史杭灌区外水补给站统计表

4.2024年淠史杭灌区内部蓄水统计表

5.2024年淠史杭灌区城镇及农村饮水工程统计表

6.2024年淠史杭总局直管工程属地政府防汛责任人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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