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淠史杭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淠史杭总局发布时间:2022-10-1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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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总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其他处室协助办理。

第四条  政务信息按条计算如为文件形式,一份文件记为一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一条信息;如为报告形式,一份报告记为一条信息;一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  总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本局为统计主体,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部门为统计主体。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每月统计一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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