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淠史杭总局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淠史杭总局发布时间:2022-10-12 09:03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要求,深入推进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掌握信息发布主动权。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要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

(二)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责任机制,建立完善涉及本单位的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回应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科学有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客观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科学处置、主动会议群众关切,提高舆情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在舆情收集与回应上,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第一时间收集报送、第一时间整理分析研判处置、第一时间向社会回应。

(四)双向互动。建设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方式,探索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发挥网络平台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工作机制

(一)监测收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总局网站、百姓畅言市长热线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即时掌握舆情动态,对涉及本单位工作的问题、疑虑、误解和谣言,迅速与有关部门、单位核实并做好应对。

(二)分析研判。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情况,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预测、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报局有关领导审定。 

(三)归口报送。规范政务舆情信息统一报送渠道,强化责任落实。总局处室、单位将政务舆情信息报送至总局办公室,再由办公室统筹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

(四)应对处置。各处室、单位负责起草处置方案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事项需经主要领导审核上报,相关经办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严格舆情回应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五)公开回应。办公室负责局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对反映情况属实的,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公开答复,适时通报办理进程和结果;对反映情况失实或恶语中伤的,要及时澄清、公开辟谣;对不当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要依法妥善处置;对媒体关注的敏感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形式正面回应、引导舆论。要注重发挥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报纸、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的作用,建立应对政务舆情的联动机制,及时客观发布信息,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规范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程序。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务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回应的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局形成正确面对舆情、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督查指导。加强对门户网站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将各处室、单位对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