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残联发布时间:2022-05-25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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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单位

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被考核单位

(一)涉及信息公开内容发布的机关科室、直属机构

(二)各县区残联

三、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 、促进工作、兼顾地域差异

四、考核方式

综合评议、网上评议、现场考核

五、考核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的规范性、准确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六、考核频次及时间

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各县区残联按季度考核,次季度10号考核上度信息公开情况,并同时反馈考核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完成节点考核

七、考核结果设置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被考核单位总数的20%。  其中,年度内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影响较大,依法依纪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的,其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八、奖惩应用

对考核等次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在接到考核结果15天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报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条例》及相关文件追究责任。对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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