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安市2025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六市残联〔2025〕30号
各县区残联,市残联各科室、直属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22〕33号)精神,按照省级部署培训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5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简称状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 采集对象。本地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完成残疾人证办理的残疾人)。
2. 采集内容。持证残疾人基本信息、住房、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基本状况和服务需求,以及全市所有村(社区)的残疾人服务和残疾人工作情况。
3. 采集方式。以入户信息采集为主(入户率达到90%以上,其中重度残疾人、0—6岁残疾儿童入户采集全覆盖),电话调查、窗口服务、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归集等方式为辅。数据采集手段原则上通过移动终端采集信息。
4. 调查时点。调查残疾人2025年9月30日当时的状况信息(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一个年度内),2025年9月30日以后发生的变更,在下一年度更新时填报。
二、工作安排
1. 集中培训阶段(9月中下旬)
按照分级培训要求,县级残联负责基层信息采集员全覆盖培训,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网络平台为辅,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手册》内容,特别是《个人登记表》《社区登记表》中的各项指标解释,移动终端APP入户采集标准、口径、方法和系统使用等相关工作要求,宣传惠残政策,部署状况调查工作。县级培训时,市残联可根据需要派员培训指导。
2. 数据准备阶段(9月30日前)
县级残联组织核实更新本辖区内的行政区划、专职委员和持证残疾人信息。核查专职委员信息系统,对专职委员变动情况进行维护更新,并与所在行政区划进行对应匹配。对9月30日在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中的持证残疾人,按户籍所在地分配到对应的村(社区),对确认死亡、空挂户、查无此人等情况的,按规定注销。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以残疾人专职委员、村(社区)干部等组成的信息采集小组,确定采集小组组长,确保信息采集员队伍能够满足状况调查需要。信息采集员无账号的,及时联系县级残联注册,下载“残疾人服务”APP并在入户前完成调试。
3. 数据采集阶段(10月25日前)
以入户调查为主,结合电话询问、窗口服务等方式,对全体采集对象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宣传相关惠残政策,据实填报,按要求完成APP采集与录入,做到“一表通”“一表清”,真实反映残疾人在享受社会救助、康复、无障碍改造等服务和各项需求状况。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认真比对数据,及时纠正错误,若发现死亡、空挂户、查无此人等情况需及时上报至县级残联处理。
4. 数据上报阶段(10月31日前)
县级残联在基本状况调查数据上报前,要在统计标准一致的前提下,责成有关人员对辖区内采集的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审核,用好基本状况调查“数据查询”“数据报告”模块功能,结合民政、卫健、人社等部门共享的数据,对调查年度内享受残疾人康复救助、辅具适配、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家庭医生签约、家庭无障碍改造、就业等信息进行比对,对不一致的数据逐一核查确认,对数据错项漏项、指标项逻辑关系错误及时纠正,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完整。县级残联数据及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2025年状况调查数据更是衡量我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实施成效、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的重要数据支撑。各县区残联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主责部门全力主抓、相关机构直接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安徽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皖残联办〔2022〕33号附件1)规范开展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入户率、APP采集率和数据质量达到省残联要求。加强对数据分析研判,推动成果转化。
2.严格质量控制。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明确到人。各级残联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状况调查业务负责人和相关指标涉及业务人员共同组成的质量控制检查组,负责本级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村(社区)信息采集小组组长是本级质量控制的执行负责人。按照“全过程控制”原则,对培训、采集、数据处理和检查验收严格把关。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资料予以退回,重新复查整改后重新上报,直至验收合格。市残联将采取下沉联系、随机入户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采集数据工作质量和入户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视情通报。
3.加强工作保障。县级残联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状况调查相关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争取对入户调查采集人员给予必要的交通、通信流量等费用补助,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基础支撑。遵守《全国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保密规定》,确保系统账号、实名制数据、统计分析结果的安全。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状况调查的相关数据。加强调查工作和惠残政策宣传,增强公众和残疾人的了解和支持。
4.按时完成任务。各县区于9月27日前报送县区残联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统计表(附件1),于10月31日前报送本地数据、“双签字”报表(附件2)和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结合实际,内容包括不限于总体情况、工作推动、培训开展、数据采集、督导验收、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方面。
附件:1. 县区残联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统计表
2. 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报表
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9月15日
(联系人:胡旭辉,3370082 邮箱:370439127@qq.com)
附件1
县区残联分管及经办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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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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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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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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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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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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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报表
县区残联(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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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数 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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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查人数(截至9月30日持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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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填表人数 |
入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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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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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表人数 |
查无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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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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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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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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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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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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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政府分管领导: 县区残联理事长: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