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9年共安排项目支出4项,资金总额597.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8.1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3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办案业务费272.7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72.7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安徽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和《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号)文件规定的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申报此项目。。
项目内容:因办案业务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7.75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148万元,会议费57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办公楼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1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实际情况。
项目内容:用于对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费补差,以及办案工作区的日常维修维护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41万元,维修(护)费7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1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业务装备经费184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18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和《“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相关标准要求,申报此项目。
项目内容:为适应检察事业新发展而配备的被装购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网络租赁等费用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被装购置费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25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29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4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扶贫工作人员补贴20.3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0.3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组通字[2017]53号)规定及扶贫工作需要申报此项目。
项目内容:因办案业务需要产生的加班费支出及扶贫工作组补贴。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