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67.2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31.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6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36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19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7.2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31.2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 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2 万元,下降25%,减少原因主要是车辆编制减少,运行费用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25%,增减原因主要是车辆编制减少,运行费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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