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检察院发布时间:2017-03-03 00:00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一、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79.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31.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8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17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9.2万元,较上年减少40万元,下降33.56%。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2016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


附件:“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