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检察院发布时间:2024-02-0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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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

 

 

 

 

 

 

 

 

 

 

2024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表

2.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总表

3.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总表

4.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文件规定,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构成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312月,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139人,其中在职81人、离休3人、退休55人。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省院、市委部署,充分履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政治责任,不断加强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幸福六安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推动最高检各项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更加有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领悟深刻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在促进长效长治上发挥积极作用。持续深化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抓好司法为民实事,努力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加大普法力度,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三是更加全面均衡推动检察发展。坚持用客观公正来统领检察理念的转变和落实,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拓展巡回检察力度和广度,更好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狠抓民事诉讼精准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突出强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以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民事执行监督。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等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协作联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更加从严从实锻造过硬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毫不动摇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专业人才基础。深入开展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深化系统内巡察和检务督察,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保持队伍清廉本色。更加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检察宣传,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13

2.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总表(附件表1-13

3.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总表(附件表1-13

4.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1-13

5.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1-13

6.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1-13

7.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1-13

8.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1-13

9.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1-13

10.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13

11.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3

12.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13

13.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13

14.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3020.26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3020.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20.26万元。

(一)本年收入3020.26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3年预算增加343.74万元,增长12.84%,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人员工资正常调级调档;二是我院前期财物为省级财政统管,人员基础绩效和年终考核绩效及配套公积金等根据上划省统管要求随属地标准保障,由市级财政拨付发放,未纳入省级预算安排,2024年度我院下划至市级财政统管,基础绩效及配套公积金均纳入市级预算安排,预算收入总额随之增加。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3020.2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43.74万元,增长12.84%,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人员工资正常调级调档;二是我院前期财物为省级财政统管,人员基础绩效和年终考核绩效及配套公积金等根据上划省统管要求随属地标准保障,由市级财政拨付发放,未纳入省级预算安排,2024年度我院下划至市级财政统管,基础绩效及配套公积金均纳入市级预算安排,预算支出总额随之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65.36万元,占58.4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1254.90万元,占41.55%,主要用于日常办案业务费、“两房”维修(护)费用、设备购置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020.2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2710.27万元,占8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80万元,占6.58%;住房保障支出111.19万元,占3.68%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20.26万元,较2023年预算拨款增加343.74万元,增长12.84%,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人员工资正常调级调档;二是我院前期财物为省级财政统管,人员基础绩效和年终考核绩效及配套公积金等根据上划省统管要求随属地标准保障,由市级财政拨付发放,未纳入省级预算安排,2024年度我院下划至市级财政统管,基础绩效及配套公积金均纳入市级预算安排,预算收入总额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710.27万元,占8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80万元,占6.58%;住房保障支出111.19万元,占3.6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1455.37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07.78万元,增长26.82%,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人员工资正常调级调档;二是我院前期财物为省级财政统管,人员基础绩效和年终考核绩效及配套公积金等根据上划省统管要求随属地标准保障,由市级财政拨付发放,未纳入省级预算安排,2024年度我院下划至市级财政统管,基础绩效及配套公积金均纳入市级预算安排,预算收入总额随之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711.9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06.26万元,增长17.55%,增长原因主要:一是水电费分类由原来省级的行政运行项变更为市级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金额随之增加;二是疫情恢复常态化管理后,部分需外出办理的检察业务均已正常开展,差旅等费用随之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24年预算543.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78.90万元,增长49.13%,增长原因主要:一是我院“两房”年数久远,需要经常维修,维修(护)费用逐年增加;二是市聘人员前期基础绩效由市级拨付发放,未纳入省级预算安排,2024年度均纳入市级预算安排,预算金额随之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32.5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9.06万元,下降22.76%,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按月发放的基础绩效作为新基数,按要求补缴前期养老保险,追加补缴金额较大,2024年度已进入正常缴纳状态,预算总额随之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66.2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9.53万元,下降22.76%,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按月发放的基础绩效作为新基数,按要求补缴前期职业年金,追加补缴金额较大,2024年度已进入正常缴纳状态,预算总额随之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111.19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2.75万元,下降16.99%,下降原因主要是公积金缴纳基数变更。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0.12万元,公用经费175.24万元。

(一)人员经费159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17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254.9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70.16万元,增长27.43%,增长原因主要:一是水电费分类由原来省级的行政运行项变更为市级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金额随之增加;二是疫情恢复常态化管理后,部分需外出办理的检察业务均已正常开展,差旅等费用随之增加;三是我院“两房”年数久远,维修(护)费用逐年增加;四是市员额内聘用人员前期基础绩效由市级拨付发放,未纳入省级预算安排,2024年度均纳入市级预算安排,预算金额随之增加。项目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254.9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85.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85.00万元,增长100.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我院按市级财政政府采购限额要求采购项目均达到限额标准,按照规定全部纳入采购监督平台统一采购。政府采购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占100.00%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48.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02.00万元,下降68.00%,下降原因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更新调整,2023年度部分项目未纳入新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序列。

十二、关于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全面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务用车各项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公车运行维护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暂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全面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各项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专项业务费-办案业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主要包含3个子项,具体为:办案经费、物业管理费、“两房”维修维护费。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网建设的通知>》(皖检技〔201818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安徽省检察机关2022-2024年对口援助工作规划》、《安徽省2021-2023年基层检察人员轮训规划》、《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安徽省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管理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等。

3)实施主体。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202411-20241231

5)项目内容。具体如下:“办案经费”主要用于办案所需要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宣传费、司法救助金、对口援藏援疆等支出;“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全院的安保服务、保洁维护、食堂会务保障、绿环养护等支出;“‘两房’维修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设施设备基本运转、设备保养维护、信息系统升级维护等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该项目预算安排总金额为813.00万元,具体为办案经费预算安排543.00万元;物业管理费预算安排150.00万元;“两房”维修维护费预算安排120.00万元。

7)绩效目标。一是全力保障各项办案所需经费支出,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促进检察事业发展,推进六安法治建设;二是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物业管理公司对全院的安保秩序、保洁卫生、食堂会务、绿环养护等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检察职能正常高效履行;三是全力保障“两房”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工作信息安全通畅,提升智慧检务水平,为我院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聘用人员经费及其他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主要包含2个子项,具体为:聘用人员劳务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立项依据。《安徽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收入实施意见》、六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办发〔201312号)、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编办〔201335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招聘及劳动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1号)、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选派干部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第八批选派工作的通知 六组通(〔202135 )文件、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全市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53号)文件。

3)实施主体。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202411-20241231

5)项目内容。“聘用人员劳务费”主要用于支付省级聘用制书记员及本市员额内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选派驻村干部生活和交通补贴及异地任职干部交通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该项目预算安排总金额为391.90万元,具体为聘用人员劳务费预算安排377.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安排14.24万元。

7)绩效目标。一是弥补人员不足,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开展,通过省级统一招聘录用书记员及市级统一招聘录用其他聘用人员,保障司法雇员合法权益,保证检察职能正常履行;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院和市委文件精神,加强选派干部生活保障,促使选派工作扎实推进;三是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和市委文件精神,加强异地任职干部交通保障,促进干部异地任职便捷高效。

3.“基本建设支出-业务装备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主要包含2个子项,具体为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和被装购置费。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 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检察服装采购价格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

3)实施主体。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202411-20241231

5)项目内容。“办公设备购置费”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办案用房空调、打印复印一体机等办公办案设施;“被装购置费”主要用于购置全院干警检察服装,保障出庭等工作需要。

6)年度预算安排。该项目预算安排总金额为50.00万元,具体为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安排35.00万元;被装购置费预算安排15.00万元。

7)绩效目标。一是因办公办案需求,适应检察职能转变需要,提高科技强检实力,促进检察事业发展。二是保障检察干警及司法警察规范着装、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24万元,较2023年减少155.40万元,下降47.00%,下降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市级预算统筹不同,将2023年省级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中的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预算安排统一调整至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2008.36万元,较上年增加179.5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710.53万元、图书、档案1.9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4.23万元、专用设备171.69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9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8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六安市人民检察院3个项目全部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4.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六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报表(14张)

附件表1-13.pdf
    附件表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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