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5.00 |
1.66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5.00 |
1.6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委本级和0个委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中共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不再保留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2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全年无人因公出国(境),2016年中共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 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6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2.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2016年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6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委机关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招商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2.4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中共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不再保留车辆。2016年,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laszf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