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委政法委发布时间:2016-09-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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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算数
合  计
16.3 
因公出国(境)费
 2.2
公务接待费
 1.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4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8%。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数据,没有下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年初预算不安排到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2万元,上年无,增长的原因是出国人数1人,2015年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学习考察。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万元,下降00%,下降的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5年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19批次,167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用于委机关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招商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4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2.8万元,下降64.77%。,下降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核算,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5年,中共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保障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国安办和委机关公务活动。
 
联系方式:六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laszf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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