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2017年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及预算数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安排项目支出6项,资金总额1279.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664.4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6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办案业务经费474.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44.4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 4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
项目内容:法院办理案件的差旅费、交通费、宣传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开支。
项目起止时间:2017.1.1-2017.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68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140万元、维修(护)17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0万元、劳务费9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档案电子化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办【2015】161号文件
项目内容:对部分存量卷宗文书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17.1.1-2017.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劳务费5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法院综合楼运行费3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3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项目内容:审判综合楼运行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各项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17.1.1-2017.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水费8万元、电费130万元、物业管理费150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劳务费3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经费2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11】358号文)
项目内容:审判综合楼土建、信息化等建设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7.1.1-2017.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基础设施建设2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业务装备经费18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18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政法【2016】1922号文)
项目内容:法院信息化建设、购业务设备、警车等业务装备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17.1.1-2017.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设备购置54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7号)。
项目内容:法院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
项目起止时间:2017.1.1-2017.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