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本单位专项资金项目及预算数
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共安排项目支出5项,资金总额1120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4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0 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575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 0 万元,上年结余安排0 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本级2016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办案业务经费4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6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6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政法【2014】1812号文件。)
项目内容:法院办理案件的差旅费、交通费、宣传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开支。
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84万元、印刷费6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75万元、差旅费13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0万元、劳务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档案电子化7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7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项目内容:对部分存量卷宗文书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劳务费7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法院综合楼运行费4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4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项目内容:审判综合楼运行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各项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66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1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劳务费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业务装备经费18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政法【2014】1812号文件)
项目内容:法院购置服装、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等业务装备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设备购置97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8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7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7号)。
项目内容:法院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
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