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二中工资政策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二中发布时间:2017-0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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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工资结构组成的说明

我校为市直事业单位,教职工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其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分为以下几块:

    1、岗位工资:聘任在哪个职称岗位上,即兑现哪个岗位工资。例如聘任在高级教师岗位上,则执行高级教师岗位工资。

2、薪级工资:每年通过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即可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例如,某某某,薪级31级,即可享受31级薪级标准1597元。

3、教护提高10%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10%。

4、基础津贴(即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所聘岗位职称和工龄20年为界来进行核定,例如:某某某,高级教师,工龄20年以下,基础津贴标准为1645元。

5、教龄津贴:5年、10年、15年、20年教龄分别享受津贴为每月3元、5元、7元、10元。

6、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例如特级教师,每月享受政府补贴300元。

二、奖励性绩效

按月计算,半年一发放。在所聘岗位职称的奖励性绩效标准前提下,再根据每人工作量是否饱满和课堂、自习、会议是否有缺席进行相应扣减。

三、特殊情况说明

课时费、奖金等不属于月工资组成部分,故在此不作解释。

 

 

 

 

 

 

 

 

 

 

 

关于奖励性绩效扣除部分的说明

每半年发放的奖励性绩效,依据下列情况予以计量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其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故意不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任务者;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者;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者;由于个人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导致工作量不满或不参加年度考核、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者;严重违反师德者;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偿家教,或体罚学生,或外出办班,或乱收费,并造成一定影响的,除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分外,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3、基本工作量不满

六安二中教师满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8节/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10节/周,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2节/周。如有工作量不满的,按实际每周代课量占本学科每周满工作量的比例进行相应扣除。

4、事假:事假扣除实际课时数×20元,行管人员按实际天数×40元。一般病假由考核领导组研究一事一定。

5、旷课、旷工:旷课扣除实际课时数×60元;旷工扣除实际天数×90元。同时按照教学事故追究行政责任。

6、早晚自习无故缺席:早自习扣除实际节数×20元;晚自习扣除实际节数×40元;没有按规定完成听课、备课任务的,扣除实际节数×10元。

7、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年级部教师会议、教研会议、集体备课会议等等,每缺一次按旷课一节标准扣除。

8、以上4—7项,按月进行统计、扣除,直至扣完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止。若一学期中有两个月被扣完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的,则扣除本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若一学年中有三个月被扣完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的,则扣除本学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关于事假和病假的工资性政策规定

根据皖人社秘〔2013〕290号文件《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规定如下:
   (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
    4.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比例,按照不高于基本工资发放比例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确定的分配办法计发。
    5.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工作人员,其病假期间的特殊岗位津贴按照基本工资发放比例计发。
   (二)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全额计发。 
    2.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全额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与特殊岗位津贴之和除以21.75天。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4.工作人员事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确定的分配办法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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